嚴禁小貸公司向大學生髮放互聯網消費貸款

  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北京3月17日訊(記者 錢箐旎)17日,記者從銀保監會獲悉,針對近期部分互聯網金融平台以大學校園為目標,通過誘導性營銷,發放互聯網消費貸款,誘導大學生過度超前消費,導致部分學生陷入高額貸款陷阱的現象,銀保監會等部門近日聯合發佈《關於進一步規範大學生互聯網消費貸款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規範大學生互聯網消費貸款,明確小額貸款公司不得向大學生髮放互聯網消費貸款。

  業內專家表示,2017年6月,原銀監會等部門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校園貸規範管理工作的通知》。在此基礎上,針對近年來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銀保監會等部門再次發出《通知》,明確放貸機構客户營銷管理和風險防範要求,具有針對性,有助於進一步規範大學校園金融服務,維護大學生合法權益。

  具體來看,《通知》從四個方面進一步規範大學生互聯網消費貸款監督管理工作。一是加強放貸機構大學生互聯網消費貸款業務監督管理。明確小額貸款公司不得向大學生髮放互聯網消費貸款,進一步加強消費金融公司、商業銀行等持牌金融機構大學生互聯網消費貸款業務風險管理要求,明確未經監管部門批准設立的機構一律不得為大學生提供信貸服務。同時,組織各地部署開展大學生互聯網消費貸款業務監督檢查和排查整改工作。二是加大對大學生的教育、引導和幫扶力度。從提高大學生金融安全防範意識、完善幫扶救助工作機制、全面引導樹立正確消費觀念、建立日常監測機制等方面要求各高校切實擔負起學生管理的主體責任。三是做好輿情疏解引導工作。指導各地做好規範大學生互聯網消費貸款監督管理政策網上解讀和輿論引導工作。四是加大大學生互聯網消費貸款業務中違法犯罪問題查處力度。

  銀保監會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下一步,銀保監會將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通知》貫徹落實工作,積極開展違規業務的排查整改,堅決遏制互聯網平台精準“收割”大學生的現象,切實維護學生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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