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報5月21日刊發的《未成年人的網絡打賞好退嗎?》一文,談及未成年人沉迷網絡遊戲的問題,筆者認為除了關注事後退費,還應關注事前預防。近日有網遊公司表示,旗下80款遊戲將落實防沉迷新規接入工作,嚴格實施賬號實名制度,探索“人臉識別”技術應用深化,不失為一種事前預防的好辦法。
未成年人沉迷網絡遊戲,這個自網遊誕生之日起便存在的難題至今沒有得到很好解決。特別是疫情期間,長期居家的未成年人在網遊中過度沉迷、過度消費等問題被進一步放大,負面新聞層出不窮。家長不斷指責遊戲運營商過分追求商業利益,誘導孩子深陷其中無法自拔;運營商則為自己喊冤,認為管教孩子適度娛樂是家長和學校的職責。
事實上,早在2007年,原新聞出版總署就開始推行網遊防沉迷系統。只不過受限於當時的技術條件,一個唾手可得的成年人身份信息就能輕鬆破解作為系統關鍵環節的實名認證。此後10餘年裏,雖然防沉迷規定不斷加碼,但從實際運行效果看,防沉迷系統總能被運營商和未成年玩家找到漏洞。
此番網遊運營商主動將“人臉識別”這一前沿科技應用於網遊實名認證,不僅表現出企業承擔社會責任的誠意,對於堵住防沉迷系統的漏洞也將發揮積極作用。雖然目前這還只是個別運營商的“自選動作”,但至少在一些熱門遊戲中,未成年人想要繞開約束實現“無限暢玩”,光靠過去冒用、偽造身份信息註冊賬號的小聰明行不通了。
進一步講,主管部門或可回應公眾期待,大力推廣“人臉識別”技術在遊戲領域的應用,使之成為各運營商的“規定動作”,並推動建立賬號時長共享機制,防止有的未成年玩家一個個遊戲換着玩。另外,針對頻發的網遊過度消費現象,也應要求玩家在充值時通過“人臉識別”進行驗證,使未成年人消費真正得到限制。
需要提醒的是,網遊運營商在使用“人臉識別”技術收集個人信息時,應當向用户承諾並嚴格履行公民個人信息保護的各項義務,妥善保管各項註冊認證信息,從源頭上減少信息泄露的安全隱患,進而打消公眾在接受這項技術時存在的顧慮。
當然,用“人臉識別”遏制未成年人沉迷網遊,只是從技術層面提出的解決方案。家長和學校不能認為有了“人臉識別”就能一勞永逸,更不能把解決問題的責任全都推給遊戲運營商。當年與網遊一同成長的“小學生”如今也成了學生家長,更應該明白幫助孩子養成良好網絡習慣的重要性。
(南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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