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被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罰款 300 萬一事,唯品會回應稱,已收到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關於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唯品會對行政處罰決定書載明的違法事實沒有異議,接受行政處罰決定,將及時履行,並將按照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的要求及《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進行全面整改。
該公司稱,將以此為戒,全面加強公司經營合規管理,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保障廣大消費者的利益。
以下為市場監管總局發佈的處罰通告全文:
2021 年 1 月,市場監管總局依法對唯品會(中國)有限公司涉嫌不正當競爭行為立案調查。
經查,2020 年 8 月至 12 月,唯品會(中國)有限公司為獲取競爭優勢及交易機會,開發並使用巡檢系統,獲取同時在本公司和其他公司上架銷售的品牌經營者信息,利用供應商平台系統、智能化組網引擎、運營中台等提供的技術手段,通過影響用户選擇及限流、屏蔽、商品下架等方式,減少品牌經營者的消費注意、流量和交易機會,限制品牌經營者的銷售渠道,妨礙、破壞了品牌經營者及其他經營者合法提供的網絡產品和服務正常運行,違背了自願、平等、公平、誠信原則,擾亂了公平競爭市場秩序,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二條規定。
2021 年 2 月 8 日,市場監管總局依法對唯品會(中國)有限公司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處罰金額 300 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