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時報特約記者 甄翔】針對澳大利亞計劃推出數字媒體法,谷歌與澳政府的矛盾正進一步升級。據澳大利亞廣播公司22日報道,在週五進行的澳議會參議院聽證會上,谷歌澳大利亞高管明確表示,澳數字媒體法草案“行不通”,如該草案通過成為法律,谷歌“除了在澳關停搜索服務之外沒有別的選擇”。針對谷歌方面的表態,澳總理莫里森當天晚些時候做出強硬回擊説:“你能在澳大利亞做什麼,規矩由澳大利亞定。你願意接受,我們歡迎,但我們絕不接受威脅。”
據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報道,去年夏天,澳大利亞競爭和消費者委員會開始牽頭推動數字媒體法,法案允許出版機構集體或單獨同科技巨頭談判以達成媒體內容付費協議,而且設置了3個月達成付費協議的時限。但谷歌針對澳方法案提出修改意見,包括在3年時間內向媒體出版機構支付十多億美元以使用其內容。谷歌澳大利亞高管表示,退出澳大利亞是谷歌最不願做出的選擇,只要有其他選擇谷歌就不會這麼做。同樣參加了週五聽證會的臉書高管表示,澳方法案可能迫使臉書屏蔽來自澳媒體出版機構的內容,但也希望通過一定修改讓法案變得“可行”。
CNN稱,21日,谷歌與法國新聞總聯盟(APIG)共同宣佈達成標誌性的版權費用支付框架協議,新聞機構可以從顯示其新聞摘要的在線平台上收取費用。這是這家美國互聯網巨頭首次與新聞出版團體達成這類協議。報道稱,谷歌與傳統媒體出版商就付費事宜的拉鋸已久。2019年,歐盟全面修訂了版權新規,要求谷歌和YouTube等平台對其用户侵犯版權的行為負責,還要求搜索引擎和社交媒體平台在顯示傳統出版商的內容時與後者分享收入。迄今為止,法國是唯一將版權新規轉化為國家法律的歐盟國家,預計其他歐盟國家也將在法規實施截止日期(6月7日)之前推廣執行。
英國廣播公司(BBC)稱,谷歌是澳大利亞主要的搜索引擎,幾乎沒有競爭對手,該平台吸引了許多想閲讀新聞的客户,對該國新聞行業造成嚴重影響。2005年以來,傳統媒體的廣告收入下降了75%。澳監管部門認為,推出該法案旨在維護公平競爭,且強有力的傳統媒體有助於國家民主建設。支持該法案的業界分析人士稱,谷歌和臉書等巨頭掌控了互聯網廣告市場,傳統媒體和出版機構只能搶到殘羹剩飯,生存艱難。不過,也有人認為,該法案威脅互聯網自由。此外,傳媒大亨默多克在澳大利亞傳統媒體領域一家獨大,澳政府力推新法案讓美國科技巨頭向澳出版機構付費,等於是讓默多克的傳媒帝國從中受益,這也引發不小的爭議。
原標題:《矛盾升級!谷歌為“付費問題”威脅澳大利亞,莫里森回懟:規矩由澳大利亞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