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海外網2月25日消息 美聯社報道稱,澳大利亞議會25日正式通過《新聞媒體和數字化平台強制議價準則》的最終修正案。該法案要求谷歌、臉書等數字平台在使用澳大利亞新聞內容時付費。不過,立法者表示,與這兩大科技媒體達成交易仍需一段時間,將就此開展單獨或集體談判。
澳大利亞國庫部長弗賴登伯格和通訊部長保羅·弗萊徹當日發表聯合聲明稱,該議案將確保新聞媒體企業自制內容獲得合理的報酬,這有助於維持澳大利亞新聞行業發展。兩位部長在聲明中還表示,澳政府很高興看到“谷歌和臉書在與澳大利亞新聞媒體達成商業協議方面取得的進展”。
此前,臉書於本月17日宣佈禁止澳大利亞媒體和民眾在臉書上分享、閲讀澳媒版權的新聞內容,以回應上述法案。雙方經過多輪協商後,臉書22日表示澳政府已同意修改議案,臉書將恢復澳大利亞媒體的頁面分享與訪問權限。
負責起草該法規的澳大利亞競爭監管機構主席羅德•西姆斯表示,很高興修訂後的立法將解決澳大利亞新聞出版商與兩家互聯網媒體之間的市場失衡問題。牛津大學商學院講師克里斯•穆斯認為,最新修訂案對臉書來説是一個“小勝利”。不過,澳大利亞這項立法可能會引發全球連鎖效應。目前包括加拿大、英國等國也在考慮採取類似的媒體監管措施,限制科技企業。
編輯 馬浩歌
來源:海外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