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網信辦:擬禁止被依法關閉的賬號以相同名稱重新註冊

國家網信辦10月15日發佈關於《互聯網用户公眾賬號信息服務管理規定(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為了促進互聯網用户公眾賬號信息服務健康有序發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維護良好網絡生態,營造清朗網絡空間。根據有關規定,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對2017年10月8日正式施行的《互聯網用户公眾賬號信息服務管理規定》進行了修訂並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國家網信辦:擬禁止被依法關閉的賬號以相同名稱重新註冊

徵求意見稿要求,公眾賬號信息服務平台應當禁止被依法依約關閉的公眾賬號以相同賬號名稱重新註冊;對註冊與其關聯度高的賬號名稱,還應當對賬號主體真實身份信息、服務資質等進行必要核驗。公眾賬號信息服務平台對申請註冊從事經濟、教育、衞生、司法等領域信息內容生產的公眾賬號,應當要求用户在註冊時提供其專業背景,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獲得的職業資格或服務資質等相關證明材料,並進行必要核驗。

此外,意見稿還提到,公眾賬號信息服務平台應當建立公眾賬號監測評估機制,防範賬號訂閲數、用户關注度、內容點擊率、轉發評論量等數據造假行為。公眾賬號信息服務平台應當規範公眾賬號推薦訂閲關注機制,健全技術手段,及時發現、處置賬號訂閲關注數量的異常變動情況。未經互聯網用户知情同意,不得強制訂閲關注其他用户公眾賬號。

每日經濟新聞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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