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售“特供”“專供”涉嫌虛假宣傳

近期,部分電商平台出現以拼音縮寫等“暗語”方式使用“特供”“專供”等標識銷售、宣傳商品問題,擾亂市場秩序,欺騙誤導消費者。針對上述問題,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近日組織開展清理整治網絡銷售和宣傳“特供”“專供”標識商品專項行動。專項行動將開展到2021年2月底。

一般來説,“特供”“專供”是指某一商品或物資對某一地區、某類人羣具有特別用途而特別配送的。由於這種特殊性,有一些商家便以“特供”“專供”等標識銷售和宣傳自己的商品,暗示質量不一般、背景“有來頭”。其實,這種商業經營手法是對消費者的誤導,也是對公平競爭機制的損害,更不利於形成風清氣正的社會環境。

從法律層面講,經營者不得利用廣告或者其他方法,對商品的質量、製作成分、性能、用途、生產者、有效期限、產地等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特供”“專供”涉嫌網絡虛假宣傳。治理這一問題,市場監管部門要持續開展對“特供”“專供”商品網絡交易和廣告的日常監測,建立長效機制,保持常態打擊模式,對於違法違規行為要加大法律懲戒力度。

同時,電商平台也應強化自律。網購不是“法外之地”,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承擔形式審查、協助監管以及對違法經營的查處和報告等責任和義務。所以,電商平台應盡到法律責任,既要加強對商家行為的監管,更有必要做好相關消費警示,從而構建起令消費者放心的消費環境,盡到電商平台應有的擔當。

此外,商家須依法誠信經營。靠虛假宣傳牟利,終難逃法律懲治,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同時,消費者也應增強防範意識,不迷信“標識”,防止某些消費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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