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互聯網巨頭徵“數字税”?周小川:各國不要就此引發新關税戰

  中國青年報客户端海南博鰲4月21日電(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王林 任明超)近年來,歐洲在醖釀對臉書、谷歌等互聯網巨頭徵收“數字服務税”,中國是否也應該對互聯網巨頭公司徵收“數字税”?中國人民銀行前行長周小川認為,這個問題的關鍵在於跨境税收:“‘數字税’應該歸誰的口袋?”他呼籲,各國不要“為數字税打起來”,否則就容易引發新的關税戰。

  數字税,即“數字服務税”,是指針對某些數字服務(互聯網業務)而產生的有效利潤專門徵收的税種,其徵收對象多為大型互聯網公司。

  歐洲是數字税徵收的發源地。歐盟執委會前幾年的數據顯示,傳統行業企業需要繳納的有效税率達到23.3%,而大型科技公司往往跨國運營,在歐盟繳納的平均税率只有9.5%。2019年7月,法國參議院通過了徵收數字税的法案。今年4月1日,英國政府已經確認開徵數字税。

  歐洲的做法引起了全世界的關注,尤其是在數字經濟高速發展的中國,是否也應該開徵“數字税”?2019年,中國的數字經濟增加值規模達35.8萬億元,佔GDP比重高達36.2%。在福布斯2019年全球數字經濟100強企業榜單上,我國企業佔據14席。在體量和規模上,中國的互聯網巨頭已經逐漸追趕谷歌、臉書、亞馬遜等國際巨頭。

  對於這類問題,周小川今天在博鰲亞洲論壇的採訪期間表示,目前國內税收體系很大程度上覆蓋了數字經濟企業,目前的主要問題還不是這些企業不交增值税、所得税,而在於跨境税收問題。

  在他看來,中國也面臨着互聯網巨頭的跨境税收徵管問題,但比例還是比較小,因為中國用户絕大多數使用的都是本國的網絡服務平台。“真正涉及的問題是,跨境税收應該歸誰所有?是否應該收税?税收應該多少,哪個收(税)?還有‘數字税’應該歸誰的口袋?” 周小川呼籲,各國不要因為“數字税”而“打起來”,否則就容易引發新的關税戰,這不利於全球化,也不利於以規則為基礎的國際秩序。“如果真正為這個(“數字税”)打起來,各家表現出來的多數是保護主義,所以要研究,得出合理的想法。”

  事實上,目前各國對數字税的不同態度已經引起了一些爭議。當地時間3月26日,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宣佈,根據美國《1974年貿易法》第301條款,對奧地利、印度、意大利、西班牙、土耳其和英國6國的“數字服務税”發起的調查,進入下一個階段,目前可能採取的措施包括對上述國家加收懲罰性關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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