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頭監管新戰場:澳大利亞要求FB、谷歌與媒體分享收入

巨頭監管新戰場:澳大利亞要求FB、谷歌與媒體分享收入

澳大利亞政府已經要求Facebook和谷歌與新聞媒體分享收入,開闢了監管科技巨頭的新戰場。

澳大利亞財政部長喬什·弗萊登伯格(Josh Frydenberg)週五表示,這兩家公司需要與傳統媒體就補償問題展開真誠的談判。倘若無法達成協議,就會進入一個具備約束力的仲裁程序,違規者將遭遇多達1000萬澳元(700萬美元)的處罰。

弗萊登伯格表示,此舉是為了確保“公平”。該草案將在8月28日之前公開徵詢意見,最初適用於谷歌和Facebook,但後期還會覆蓋其他數字化公司。

傳統媒體一直以來都抱怨遭到數字化平台的壓榨,但卻無法得到相應補償。隨着報業公司和廣播公司紛紛裁員,他們的訴求也得到了政府的支持。

其他地區的監管者也在密切關注此事。一旦其他地區採取類似做法,就將削弱21世紀最成功的兩種模式。

“新聞媒體與大型數字化平台在談判力方面存在顯著不平衡。”負責制定該法案草案的澳大利亞競爭和消費者委員會主席羅德·西姆斯(Rod Sims)説,“我們希望通過一種模式解決這種不平衡狀況,促成公平的媒體費用。這樣既能避免曠日持久的徒勞談判,又不會影響澳大利亞的新聞在谷歌和Facebook上的曝光。”

來源:新浪科技 作者:書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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