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這種網紅車,近7成不合格!

由 納喇傲兒 發佈於 科技

  很多人覺得刺激酷炫的電動平衡車,近幾年來都很熱銷。一邊是熱銷,一邊是有風險。最近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公佈了電動平衡車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結果,有將近七成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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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電動平衡車抽查

  近7成不合格

  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最新公佈的電動平衡車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結果顯示,檢測的20批次樣品裏,將近七成不合格。

  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處工作人員 郎敏斐:本次抽查當中共抽檢了20批次產品,經檢測發現不合格產品13批次,整體的不合格發現率達到65%。

  記者瞭解到,這次抽查的20批次樣品,均來自上海市的實體店和電商平台。其中,實體店抽樣2批次,電商平台購樣18批次。檢測的15個項目中,有6項發現存在質量問題,分別為:防水性能、抗鹽霧腐蝕、超速保護、駐坡能力及保護、充電鎖止、防飛轉保護。

  不合格的13批次樣品裏,不僅有“永久”“鳳凰”等傳統知名品牌產品,也有“嗨車族”“麥酷拉”“豹行”和“比步”等品牌產品。檢測人員告訴記者,電動平衡車超速保護項目合格與不合格的產品,在騎行過程中,感受有非常明顯的差異。

  蘇州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工程師 袁致煥:合格的產品到限定速度的時候,會有一個很明顯的翹板,就是它那個板會翹起來,會強制制動,還會有一個告警,嘀嘀的聲音。不合格的話,就是正常騎,什麼反應都沒有。

  記者瞭解到,超速保護項目不合格的兩批次樣品,分別標稱為嗨車族牌的自平衡電動車,以及永康市安尚健身器材有限公司生產的電動平衡車。與超速保護項目一樣,駐坡能力及保護,是考核電動平衡車對消費者保護功能的又一重要項目。所謂駐坡能力及保護,通俗地説,就是要求在規定的坡度上騎行電動平衡車時,隨時都能停駐在上面,並能保持5分鐘,或者發出安全告警。

在這次檢測中,包括標稱為麥酷拉牌的電動平衡車,以及永康市天奔工貿有限公司和永康市九段工貿有限公司生產的電動平衡車等三批次樣品,駐坡能力及保護項目檢測不合格。

  在進一步的調查中記者瞭解到,除了安全性能,在這次抽查中,電動平衡車的使用性能問題也非常突出,檢測的20批次樣品裏,包括知名品牌永久、鳳凰等10批次抗鹽霧腐蝕項目不合格,另有8批次防水性能項目不合格。記者注意到,在檢測過程中,有的樣品多個項目都被判定為不合格。其中標稱為豹行牌、麥酷拉牌,以及永康市安尚健身器材有限公司、永康市天奔工貿有限公司生產的產品,共計四批次樣品,均有三個項目都存在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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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動平衡車生產企業已近千家

  產品質量參差不齊 價格差異明顯

  電動平衡車有專門的國家標準,就是要求企業對標生產。這次抽查的不合格電動平衡車中,超過限定速度卻不能發出警告、騎上斜坡卻不能隨時停駐等這些問題,嚴重威脅消費者使用安全。不合格的存在隱患,而合格的電動平衡車也讓人有些不安,它不該被宣傳可以作為代步工具。

  記者在採訪中瞭解到,經過十幾年的發展,目前我國生產電動平衡車的企業已經將近1000家,主要集中在浙江、廣東和江蘇三省。

專業人士介紹,我國電動平衡車年產量雖然高達400萬輛左右,但總體質量水平一般,產品質量參差不齊現象突出,體現在價格上差異也非常明顯。記者注意到,一些電商平台上銷售的電動平衡車,價格最低的只有兩三百元,最高的上萬元。

  專業人士告訴記者,電動平衡車的關鍵部件主要有電池、控制器、電機和充電器,各家供貨商的價格差異巨大,比如電池,便宜的僅要十幾元,價格高的可達500元左右。關鍵部件的價格差異,對生產工藝並不複雜的電動平衡車來説,往往對成品質量產生直接影響。

  上海市市場監管部門組織的這次電動平衡車抽查結果印證了專家的觀點。在抽查的20批次樣品中,600元以下的10批次,僅1批次合格,合格率10%;600至1500元的6批次,2批次合格,合格率33%;1500元以上的4批次全都合格,合格率100%。

  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四條規定,行人不得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這就意味着,既不屬於機動車也不屬於非機動車、不具有交通工具性質的電動平衡車,只能在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人行橫道等道路以外的應用場景使用。

  但是在調查中記者發現,一些品牌的電動平衡車生產企業,在經營過程中,卻以“代步”“出行”等模糊詞語,宣傳產品的使用功能。

專業人士認為,商家的誤導,在某種程度上促使了不少不知情的消費者把電動平衡車當成出行的交通工具,從而導致了一些不應有的交通事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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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衡車不是“代步車”

  切勿隨意“上路” 

  其實去年,中國消費者協會就發佈過消費警示:電動平衡車產品屬性不明確,不當使用風險大。明確來説,它既不是玩具,也不能作為交通工具。但現在在銷售平台搜一下,仍然看到“出行”“代步”這樣的誤導詞。

針對這種熱銷產品的特殊性,能不能要求企業在生產銷售過程中,把使用風險在顯著位置以顯著的方式標註出來提醒消費者,如果誤導消費者就該受到嚴懲,因為這種誤導可能以生命健康為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