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四部門明確學習教育等App必要個人信息範圍,5月1日起施行

由 納喇曉枝 發佈於 科技

新京報訊(記者 蘇季)記者3月22日獲悉,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等四部門近日聯合印發《常見類型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必要個人信息範圍規定》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了學習教育等39類常見類型App必要個人信息範圍,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通知》指出,隨着移動互聯網快速發展,各類應用程序迅速普及應用,但同時,App超範圍收集用户個人信息問題十分突出。特別是大量App通過捆綁功能服務一攬子索取個人信息授權,用户拒絕授權就無法使用App基本功能服務,變相強制用户授權。

對此,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聯合制定實施該《通知》,聚焦解決App超範圍收集個人信息問題,規範收集個人信息活動。

《通知》明確了地圖導航、網絡購物、求職招聘和學習教育等39類常見類型移動應用程序必要個人信息範圍,要求其運營者不得因用户不同意提供非必要個人信息,而拒絕用户使用App基本功能服務。

其中,求職招聘類App基本功能服務為“求職招聘信息交換”,必要個人信息包括註冊用户移動電話號碼和求職者提供的簡歷;學習教育類App基本功能服務為“在線輔導、網絡課堂等”,必要個人信息為註冊用户移動電話號碼。

據瞭解,國家網信辦此前曾通報多款學習教育類App存在個人信息收集使用問題,如部分App在用户明確表示不同意打開位置權限後,仍頻繁徵求用户同意,干擾用户正常使用。

四部門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網信辦、通信管理局、公安廳(局)、市場監管局(廳、委)指導督促本地區App運營者抓緊落實《通知》要求,加強監督檢查,及時調查、處理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行為,切實維護公民在網絡空間的合法權益。

新京報記者 蘇季 校對 賈寧

來源:新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