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不能再打價格戰的社區團購,還有這麼大魅力嗎

由 睢風娥 發佈於 科技

轉眼間2020年就即將結束,在這個相當魔幻的一年時間中,各大社區團購平台可以説是經歷了整個行業的大起大落。在年初疫情期間,社區團購無疑為廣大消費者幫上了大忙,而用户對於社區團購這種模式的這份好感,也使得許多企業看到了這其中的商機。

很快,包括阿里、騰訊、京東、美團、拼多多,以及滴滴等互聯網行業頭部企業,先後加入社區團購賽道。而市場上社區團購APP的層出不窮,也逐漸形成下圖這樣的規模,甚至頗有當年“百團大戰”和共享單車“彩虹大戰”那味兒了。

按以往的慣例,社區團購同樣也會與其他互聯網行業所創造的風口一樣,逐步紮根到用户的日常生活中,直至從很大程度上改變消費者的習慣。但是就在社區團購高歌猛進的當下,當許多朋友還習慣性地在這些平台上“薅羊毛”時,此前就有相關報道拋出了這樣一個問題,社區團購是否會奪走小攤販的生計?

面對這樣的提問,人們不禁開始思考,甚至帶入自身的處境。如果自己是一名菜販,面對互聯網行業巨頭“一分錢一盒雞蛋”以及“九分錢一棵白菜”的“降維打擊”,要如何才能維持生計?

在許多朋友給出的答案中,甚至連“妥協”的選項都沒有,只有“無解”。

於是這一話題也理所當然地延伸到,假如菜市場攤販應對不了這樣的價格攻勢,紛紛退出後,取得勝利的社區團購平台會不會通過各種形式,讓曾經佔到了便宜的消費者“拿了我的給我送回來,吃了我的給我吐出來”呢?

就在網絡中關於的社區團購是否能做下去,以及是否應該做下去的討論還在繼續時,12月22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聯合商務部召開規範社區團購秩序行政指導會,共有6家互聯網平台企業參與。在此次會議中,也針對性的提出了“九不得”,分別為:

一、不得通過低價傾銷、價格串通、哄抬價格、價格欺詐等方式濫用自主定價權。

二、不得違法達成、實施固定價格、限制商品生產或銷售數量、分割市場等任何形式的壟斷協議。

三、不得實施沒有正當理由的掠奪性定價、拒絕交易、搭售等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

四、不得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排除、限制競爭。

五、不得實施商業混淆、虛假宣傳、商業詆譭等不正當競爭行為,危害公平競爭市場環境。

六、不得利用數據優勢“殺熟”,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

七、不得利用技術手段損害競爭秩序,妨礙其他市場主體正常經營。

八、不得非法收集、使用消費者個人信息,給消費者帶來安全隱患。

九、不得銷售假冒偽劣商品,危害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

在這其中,第一條中所提出的“不得通過低價傾銷、價格串通、哄抬價格、價格欺詐等方式濫用自主定價權”,無疑也受到了外界的廣泛關注。而在業內人士看來,這或許意味着互聯網企業以往屢試不爽的補貼價格模式,在社區團購領域將不能再執行下去。

雖説國內互聯網行業一直高舉創新大旗,但是從以往的許多案例來看,有些互聯網公司所賴以生存的方式,本質上是通過低價或免費服務在前期開拓並爭奪市場份額,待市佔率達到一定程度後,就會轉而謀求加速盈利。

如今“九不得”的推出,無疑也在一定程度上阻止了互聯網企業在社區團購領域,試圖通過低價搶佔市場份額的“快車道”。

值得注意的是,其實社區團購這種生鮮+電商的模式,並非今年才剛剛問世,實際上早在2019年底,這一模式還曾遭遇過“江河日下”的一段時間。2019年的11月22日,生鮮電商呆蘿蔔一度陷入關店和資金鍊斷裂危機;同月,社區生鮮電商平台妙生活關閉其在上海的80家門店;12月6日,曾主攻武漢市場的生鮮電商吉及鮮宣佈融資失敗,並大量關倉及裁員;12月11日,上海易果生鮮旗下我廚叫停。

如今,各大互聯網企業所力推的社區團購,從商業模式上來看,其實同樣採取的是生鮮+電商模式,只不過社區團購相比生鮮電商,更強調“團購”的優勢。即面向消費者端通過在前期蒐集大量訂單,從而在貨源採購時,能夠憑藉數量優勢拿到更多的議價權。

但是在服務上,與過去強調送貨上門的生鮮電商有所不同,社區團購如今所採取的多是今日下單次日達的方式,且並非送貨上門,而是需要消費者前往自提點自行領取。

並且與菜市場或超市裏先挑後買不太一樣的是,在使用社區團購前,消費者往往只能通過平台上的商品圖片進行參考,實物則要到自提時才能看到。屆時如果用户對商品質量不滿,現階段雖然可以通過團長進行退換貨處理,但事實上當下諸多平台並沒有形成較為確切的相關規定,因此其在售後方面也一直備受外界的關注。

如此看來,在服務端社區團購顯然還有這不少需要精進的地方,甚至可以説,現階段許多消費者對其青睞的原因可能還只是因為價格優勢。但如果社區團購如果連這一優勢也逐漸失去後,未來將會以何種方式繼續發展,又能走多遠呢?

而在社區團購之外,這種實質是衝着搶奪市場份額而來的價格戰,是否也能聽懂此次警鐘呢?

【本文圖片來自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