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火線》與《全民槍戰》持續了近四年的地圖“換皮”侵權糾紛案終於迎來終審判決。
據新華社報道,12月6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下稱“廣東高院”)對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下稱“騰訊”)與暢遊雲端(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下稱“暢遊雲端”)、英雄互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英雄互娛”)等著作權侵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上訴案公開宣判,判決暢遊雲端公司、英雄互娛公司等停止侵權行為,並賠償騰訊經濟損失2500餘萬元。據廣東高院介紹,這是全國首例對於遊戲地圖“換皮”侵權糾紛的生效判決。
針對判決結果,上海申倫律師事務所律師夏海龍在接受《國際金融報》記者採訪時表示,上述公司已不能再上訴,二審即終審,二審判決會生效,“不過,如果一方當事人仍然對結果不滿意,可以向終審法院的上一級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再審申請,再審是審判監督程序,但再審的概率一般較低。”
對於此次判決結果,公司是否會提出再審申請?12月7日,《國際金融報》記者分別致電上述公司,不過英雄互娛方面的電話始終無人接聽,暢遊雲端則表示不接受採訪。
終審判決4幅遊戲地圖侵權
在同時接觸過兩款遊戲的業內人士看來,《全民槍戰》的遊戲內容無論是地圖、玩法還是UI界面,都與《穿越火線》有相似性。
據瞭解,《穿越火線》自2007年上線以來,備受遊戲玩家青睞,該遊戲是一款由韓國Smile Gate公司開發,由騰訊在中國大陸地區獨家代理運營的第一人稱射擊遊戲;而《全民槍戰》則是一款移動端射擊類網絡遊戲,由暢遊雲端開發、英雄互娛等運營推廣。
早在2017年,騰訊就以著作權侵權及不正當競爭為由起訴了暢遊雲端及英雄互娛等公司,並索賠9800萬元。彼時,深圳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認定《全民槍戰》被訴六幅地圖構成著作權侵權,判令各被告停止侵權,並判賠4500餘萬元。
在此次二審判決中,廣東高院最終認定四幅遊戲地圖構成侵權。對於兩幅未認定侵權的遊戲地圖,該法院認為其不同點遠遠多於相同點,不構成實質性相似。關於賠償數額,則按照“《全民槍戰》獲利×遊戲地圖對於遊戲整體貢獻率×侵權遊戲地圖在全部遊戲地圖中使用率”的方式計算。
廣東高院認為,遊戲地圖構建的虛擬空間在一定程度上是模擬現實世界的數字化表達,是實現虛擬與現實交互的重要平台,當遊戲地圖的空間佈局結構足夠具體,符合圖形作品的特徵,可以作為圖形作品獲得保護。
產業時評人張書樂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此次事件可能會在一定程度上減少遊戲行業中過於明顯的“搬運”現象,“不過,由於訴訟週期長,而遊戲生存週期在手遊時代大幅停留在3個月至1年之間(的緣故),一些中小遊戲廠商並不(一定會)理會這種‘敲山震虎’式維權行動。”
在張書樂看來,大多數手遊的存活週期較短,使得類似的侵權訴訟即使進行,“一方面,訴訟賠償較之遊戲收益並不成正比,其次,往往有抄襲行為的遊戲在訴訟完結前已進入生命末期,是否下架相關侵權內容已無關緊要;最後,即使訴訟完成時遊戲依然火爆,玩家體驗已達成,新的內容也已填充,基於上述原因,抄襲變成了一個低成本博取高回報且低風險的行為。”
遊戲“借鑑”案件緣何頻發
實際上,在此之前,《英雄血戰》和手遊《花千骨》也曾被判侵權。
2019年9月,中國知識產權資訊網報道稱,在《英雄血戰》與《王者榮耀》的遊戲侵權抄襲案件中,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法院一審認定《王者榮耀》遊戲地圖縮略圖、場景地圖具有獨創性,構成我國著作權法所保護的作品,據此判決被告公司立即停止侵犯原告就涉案作品享有的複製權、信息網絡傳播權及信息網絡傳播權行為。
無獨有偶,據多家媒體報道,今年1月,《花千骨》侵權《太極熊貓》一案二審判決出爐,因前者僅更換了角色圖片形象、配音配樂等,而在遊戲的玩法規則、數值策劃、技能體系、操作界面等方面與後者遊戲完全相同或實質性相似,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維持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判定被告方停止侵權行為,在公開媒體上賠禮道歉消除影響,並賠償原告經濟損失3000萬元。
對於遊戲行業裏“借鑑”現象頻發的現象,有業內人士對記者表示,這跟遊戲產品自身研發成本高、研發週期長以及市場變化快有很大關聯。
“遊戲作為一種文化創意產業,相互之間的借鑑或者‘致敬’並不少見。過去的界定大體在於是否抄襲源代碼上,偶爾對遊戲畫面、人物形象設計等畫面設計元素有一些糾紛。至於遊戲內玩法的借鑑,一方面其並不在知識產權的保護範圍,另一方面玩法往往是在較長時間裏,一個又一個遊戲逐步積累出來的經驗教訓最終形成的流行態勢,因此不視為抄襲。”張書樂如是表示。
記者從多位業內人士處瞭解到,事實上,目前遊戲廠商基本都在復刻前輩的經驗,沒有憑空出現的玩法。比如王者榮耀,即借鑑了DOTA,而後者又緣起於《魔獸爭霸》,哪怕是此次的獲賠方《穿越火線》也對1999年開發的《反恐精英》有所借鑑。
“復刻是行業內的常態,也沒有遊戲廠商會視為抄襲,只能看作是跟風或超越。”張書樂稱,“不過,搬運遊戲地圖或遊戲人物,則涉及到知識產權歸屬,抄襲的嫌疑較強。但在遊戲行業裏,偶爾卻又有類似遊戲換皮較為經典的地圖,以期獲得較好的用户體驗的行為。”
對此,夏海龍認為,從法律層面來説,由於遊戲作品的複雜程度較高,同時包含畫面、音樂、試聽、文案等多種內容和形式,而且很多作品形式最近才出現,無法直接在著作權法中找到對應的法律概念,因而遊戲案件中各個元素的雷同究竟是否屬於作品侵權仍存在爭議,這也是此類案件審理時間較長的原因之一。
記者:蔣佩芳 於淼
編輯:馬傑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