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0萬元,國內遊戲侵權糾紛案件最高判賠數額紀錄誕生。
據報道,今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廣州網易公司、上海網之易公司訴深圳迷你玩公司著作權侵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作出終審判決:
認定深圳迷你玩公司構成不正當競爭,判令其刪除遊戲中230個侵權元素,並賠償網易公司5000萬元。
2016年5月,網易公司獲得《Minecraft》(中文名:我的世界)遊戲在中國區域的獨家運營權,有權針對任何知識產權侵權行為和不正當競爭行為進行維權。
而同月,深圳迷你玩公司在手機安卓端上線《迷你世界》,其後又陸續上線手機ios版及電腦版。
2019年,網易公司向法院提起訴訟,指控《迷你世界》多個遊戲核心基本元素抄襲《我的世界》,兩者遊戲整體畫面高度相似,構成著作權侵權及不正當競爭,訴請法院判令迷你玩公司停止侵權、消除影響、賠償5000萬元等。
法院審理認為,《迷你世界》與《我的世界》在玩法規則上高度相似,在遊戲元素細節上諸多重合,已經超出合理借鑑的界限。
我的世界
迷你世界
迷你玩公司通過抄襲遊戲元素設計的方式,直接攫取了他人智力成果中關鍵、核心的個性化商業價值,以不當獲取他人經營利益為手段來搶奪商業機會,構成不正當競爭。
在賠償數額的確定上,法院認為迷你玩公司作為侵權方,理應掌握經營所得相關數據,卻無正當理由拒絕向法院提供,應當承擔不利推定的法律後果。
根據第三方平台顯示《迷你世界》下載量、收入數據等優勢證據,綜合多種方法計算均顯示迷你玩公司侵權獲利遠超網易公司訴請賠償數額,遂全額支持其賠償訴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