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物時“刷臉”支付,用手機時“刷臉”解鎖,進小區時“刷臉”開門。如今,越來越多的事情可以“刷臉”,用人臉識別技術來解決。近日發佈的一份報告顯示,有九成以上的受訪者都使用過人臉識別,不過有六成受訪者認為人臉識別技術有濫用趨勢,還有三成受訪者表示,已經因為人臉信息泄露、濫用而遭受到隱私或財產損失。經調查發現,在某些網絡交易平台上,只要花2元錢就能買到上千張人臉照片,而5000多張人臉照片標價還不到10元。
相對於二維碼,人臉識別無疑又是一次技術創新。而且,人臉識別可以廣泛地應用到支付、考勤、門禁、解鎖等方方面面。但應認識到,人臉識別的大規模應用,勢必以確保信息安全為前提,否則,越便捷的技術,越有可能給用户帶來麻煩甚至災難。據業內人士稱,目前最簡單的人臉識別,只需要採集、提取人臉上的6個或8個特徵點就能實現。
那麼,一旦人臉信息丟失,或者數據庫泄密,人臉識別就可能面臨較大風險。當人們使用密碼支付和二維碼支付時,密碼和二維碼均可以更改或變換。手機丟失後,可以通過掛失等方式更換密碼,還可通過相關操作讓丟失手機中的APP無法登陸,進而確保安全。人臉識別則不同,因為面部等生物信息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更改性,一旦泄露,則處於不可逆轉的狀態,很可能出現個人資金被竊取,被他人“刷臉”進入小區甚至房間等極端事件。
雖然一些支付機構設置了安全措施,但未必能讓人打消顧慮。有相關安全措施,並不代表能確保所採集的消費者生物信息不泄露,泄露後不被不法者非法使用。特別是,一些小區門禁、“刷臉”打卡等數據系統的維護能力和安全防護能力較弱,極易導致信息泄露,甚至不排除有人刻意出賣相應信息。
人臉識別作為一種創新,具有很大便利性,但不能以犧牲安全為代價。值《個人信息保護法(草案)》公開徵求意見之際,理當強化對人臉識別信息的保護力度,非經法定事由不得獲取人臉信息,並嚴懲違規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