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協網鄭州9月16日電(記者 李敏傑)“以網約車為代表的共享經濟新業態,方便人民羣眾交通出行的同時,也面臨着個人隱私保護等方面的問題。”9月15日下午,在河南鄭州舉行的2020國家網絡安全宣傳週·網約車安全保障分論壇現場,河南省委網信辦副主任蔡新民的發言一針見血。
2019年11月7日,應急管理部信息研究院在京發佈的《中國網約車安全發展研究報告》顯示,獲得城市經營許可的網約車平台也已經超過140家,國內每3個打車人中,至少有1人使用網約車。網約車安全已經成為交通運輸新業態安全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
“主管、監管部門應指導網約車平台規範採集系統個人信息,以免出現個人信息濫用的問題。”蔡新民認為,保障安全能才能行穩致遠,要完善數據安全防護措施,加強個人信息保護,防止出現數據泄露。他建議,廣泛開展網絡安全教育,增加乘客安全防範意識;成立不同層級的網約車行業協會,為政府、企業和從業者搭建橋樑,引導行業主體切實承擔應有責任;網約車運營平台也要加強網絡安全防護制度和基層設施建設,提升平台防護能力。
“網約車企業要把保障乘客安全出行和保護乘客信息安全,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擁有多年公安系統工作經驗的鄭州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馮獻彬建議,加強警企合作,加快匯合各類信息資源,羣防羣治,共同維護網約車行業的網絡安全,完善優化網約車行業與公安機關之間的投訴與舉報、日常監管、審證核查等相關機制,消除網絡安全存在的風險。他認為,網約車平台是運輸服務的提供者,要承擔主體責任和相應社會責任,重視消費者的感受和體驗,才能促進網約車行業的良性發展。
“出行安全和信息安全是滴滴公司的兩個支柱。”作為網約車行業的一線探索和智慧出行、安全出行的踐行者,滴滴出行聯合創始人兼CTO張博在致辭中表示,“即要保護用户的出行安全,又要保護用户的隱私安全,對滴滴來説是非常重要的責任和挑戰,可以説沒有安全,就沒有滴滴和未來,我們要把滴滴做成讓用户放心,讓自已踏實的一家公司,要把‘安全’做成我們的品牌和壁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