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由董事長董明珠代行董事會秘書職責

格力:由董事長董明珠代行董事會秘書職責

格力電器16日發佈公告,自2020年11月17日起由公司董事長董明珠女士代行董事會秘書職責,直至公司正式聘任董事會秘書。

之後,格力董事會指定董事張偉先生代行董事會秘書職責。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規定:董事會秘書空缺期間超過三個月之後,董事長應當代行董事會秘書職責,直至公司正式聘任董事會秘書。

如今,董事張偉代行董事會秘書職責已滿三個月,不再代行董事會秘書職責。

格力:由董事長董明珠代行董事會秘書職責

(來源:中關村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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