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着互聯網的不斷普及,線上購買保險已經成為了越來越多消費者的選擇。作為保險銷售與服務的一種新形態,互聯網保險業務正在深刻影響着保險業態和保險監管。但在快速發展的同時,互聯網保險業務也暴露出了一些問題和風險隱患,給行業和監管帶來了挑戰。
中國銀保監會近日發佈《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辦法(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這是繼2015年原保監會發布《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暫行辦法》後,銀保監會再次調整相關辦法。
所謂互聯網保險業務,是指保險機構依託互聯網訂立保險合同、提供保險服務的保險經營活動。隨着互聯網等技術在保險行業的深入運用,互聯網保險業務迎來快速發展的同時,互聯網保險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問題也呈爆發式增長。數據顯示,2019年,銀保監會接到互聯網保險消費投訴共1.99萬件,同比增長88.59%,是2016年投訴量的7倍。
為有效防範化解風險,監管辦法規定,互聯網保險業務應由持牌保險機構開展,其他機構和個人不得開展。自營網絡平台,是保險機構經營互聯網保險業務的唯一載體。此外,保險機構從業人員經所屬機構授權後,可以開展互聯網保險營銷宣傳。不過從業人員發佈的營銷宣傳內容應由所屬保險機構統一製作,且應在營銷宣傳頁面顯著位置標明所屬保險機構全稱及個人姓名、證件照片、執業證編號等信息。這也意味着,現在從業人員個人製作的、參差不齊的宣傳內容未來將不被允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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