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喝喝”的背後,誰在“呵呵呵”?――“問題喝播”治理“斷根難”調查

新華社天津4月8日電 題:“喝喝喝”的背後,誰在“呵呵呵”?――“問題喝播”治理“斷根難”調查 

新華社記者白佳麗、陳冬書

“三四瓶白酒倒在一個巨碗裏,主播‘一口悶’”“白、啤、紅、洋、黃五種酒整瓶混合快速豪飲,喝到主播嘔吐不止甚至失去意識”“一羣男女在一起濫飲斗酒直到把人全部喝暈倒在桌下”……

新華社記者發現,雖然“問題吃播”已被清查封號,但以“拼酒醉酒”來“吸粉”的“問題喝播”卻仍活躍在部分短視頻平台,不僅危及主播健康,更宣揚畸形審醜心態、嚴重破壞行業健康生態。

“問題喝播”問題大:多醉酒、猛拼酒、賣假酒 

記者在快手、西瓜視頻、B站等網絡平台上發現有不少“問題喝播”視頻。

醉酒越醉越好。記者在快手平台上看到,有主播拎起桶裝白酒就往嘴裏灌,直到喝不進去噴出來。還有主播與一名女性競相喝下60度白酒,直至其中一人醉暈失去意識。

一位西瓜視頻主播告訴記者,自己做“喝播”1年多已積累了20萬粉絲。“在直播裏喝得越猛點擊量越高,有一次5口喝完1斤高度白酒,觀看量一下子就飆到了20多萬。”

拼酒越兇越好。在快手上有不少主播鼓吹“白酒盡興,啤酒溜縫”“啤+白,兑起來”“愛拼才會贏”等,用混酒、多人拼酒來“吸粉”,還有主播以“喝酒挑戰”為噱頭漲粉:專挑號稱特別醉人的酒,一口氣連續喝完好幾瓶。

部分觀眾為了證實主播喝真酒、真喝醉、喝吐,還會要求主播“點火驗酒”或“截圖分析”,如果發現有假,他們會謾罵甚至投訴主播。記者梳理快手平台某“問題喝播”賬號下的6000多條評論,其中大半是慫恿勸酒的留言。

假酒劣酒不少。不少主播會在視頻中不斷吹捧某款酒,他們將視頻鏈接到微店、淘寶店,還會在直播評論區發佈“買酒加微信”提示,為賣酒引流。但記者發現,這些酒質量風險很大。

有3.8萬粉絲的主播“鑫宇酒先生”發佈的每條短視頻裏都喝同一款“茶缸酒”,視頻中有酒包裝特寫,賬號鏈接到快手小店。遼寧新民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信息顯示,出產該酒的瀋陽市鄭家坊釀酒廠從2017年至今,連續多年因“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的行為”“生產不符合法律、法規或者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遭行政處罰。該廠部分酒產品還曾被檢查確定為不合格產品。

“喝喝喝”的背後誰在“呵呵呵”? 

北京師範大學網絡法治國際中心高級研究員臧雷等專家表示,“問題喝播”冒頭活躍的背後是巨大的利益驅動。

――格調低但點擊高。記者發現,快手平台“問題喝播”賬號粉絲少則數萬,多則數十萬。西瓜視頻上“喝播”視頻單個播放量甚至達到20多萬。

從事直播行業近10年的李珊如今在天津運營一家MCN企業,她認為,“問題喝播”審醜滿足了部分觀看者的惡趣味,事實上吸引了大量用户點擊、打賞。部分主播看中該領域門檻低的特點,不惜試探甚至突破法律底線,只為快速“吸粉”“養肥”賬號。

――傷身體但能賺錢。一位快手平台主播坦言,為了“吸粉”需要高頻更新,自己的確越來越覺得身體“吃不消”,這麼拼是因為“問題喝播”賺錢多。

一位視頻UP主告訴記者,在他的“喝播”中植入酒廣告為3000元一條,專題則為5000元一條。業內人士透露,有短視頻平台上,粉絲量過萬的主播,一場三四個小時的“喝播”平均打賞收入約為1000元至3000元,如果接受粉絲的指定挑戰,打賞金額可能更高。此外,在“喝播”類直播中帶貨可分到銷售額的10%至15%。

――管理亂且利益大。此前,國家網信辦和多地監管部門都曾對“吃播”類內容作出明確禁止性規定,一些頭部短視頻、直播平台也承諾對此類違規內容“進行嚴肅處理,或給予刪除作品、關停直播、封禁賬號等處罰”。但記者發現,各平台實際管理力度並不一樣。業內人士透露,一些頭部短視頻平台處理“過線內容”反應更快,但另一些大型平台則要求“有一定數量的用户舉報才會進行處置”。

某知名網絡視頻平台工作人員坦言,此類“問題喝播”已存在一段時間,平台作為其利益共同體,在內容不直接明顯違法的情況下,往往選擇默許。“畢竟流量是平台的‘命根子’,只要不被監管部門‘抓現行’,對能帶來規模流量的內容,部分平台寧願‘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還有平台工作人員表示,目前實時直播的監管確實仍有難度,直播間巡視、掃描,包括AI技術鑑定仍有漏洞。“比如説有些主播會聊很久的天,然後再猛喝一會兒,就會增加我們發現的難度。”

壓實平台責任 斬斷利益鏈條 提升監管技術 

一段時間以來,監管部門對網絡直播的監管力度持續加大,違法違規現象有所減少。去年9月,繼國家網信部門出手後,廣東、河北等多地立法機關向存在假吃、催吐等行為的“網絡吃播”現象出手,效果明顯。專家認為,這些經驗對治理“問題喝播”很有幫助。

中國政法大學光明新聞傳播學院常務副院長姚澤金認為,“吃播”“喝播”中出現的問題,表明平台監管責任仍未壓實,需進一步強化。面對低俗甚至違規違法的內容,互聯網平台不是簡單標註“切勿酗酒”“未成年人禁止飲酒”等提示就能“甩手免責”,如因逐利衝動而不能及時處置相關內容而引發問題,平台應承擔起責任。

業內人士認為,應進一步發揮社會公眾監督作用,鼓勵用户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投訴舉報,同時督促平台企業優化現有投訴舉報入口,設立更加便捷完善的舉報渠道。

臧雷建議,對用户反映比較強烈、新聞報道比較突出的行業問題,監管機構也應加大監管執法力度,可以專項行動的形式進行專項監管。另外,監管部門還應出台政策引導鼓勵督促相關平台企業在內容甄別技術領域的投入,切實推進技術甄別的效能,堵上相關漏洞。

姚澤金建議,平台可建立主播信用機制,打破網絡視頻領域長期存在“黑紅也是紅”“負能量也是能量”等亂象,斬斷靠低俗審醜撈金成名的利益鏈條,導正直播內容生產、傳播中的價值扭曲。

臧雷還提醒,雖然目前主流觀點認為平台和主播不構成勞動關係,但如因“喝播”導致主播身體損傷甚至死亡,主播和平台之間如就健康問題有約定,平台應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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