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辛巴“燕窩門”持續發酵,直播帶貨頻頻翻車,消費者該怎麼辦?

由 緱風彩 發佈於 科技

編者按:本文來自微信公眾號界面新聞,作者:姜菁玲 ,36氪經授權發佈。

辛巴“燕窩門”事件仍在繼續發酵。

圍繞消費者提出的“辛巴直播間售賣的燕窩實質上是糖水”的質疑,辛巴、燕窩品牌方茗摯以及打假博主各方力量在輿論場中博弈。

而事實上,辛巴燕窩事件或許只是被曝出來的冰山一角,觀察黑貓投訴以及各類社交平台、媒體關於直播帶貨的紀錄,關於直播帶貨翻車的消費者投訴屢見不鮮。

這一方面表現出當下直播帶貨中假冒偽劣產品的流通仍是常態,且數量不小;另一方面則體現出,直播帶貨的售後環節常常處於缺位狀態,消費者無法在正常的標準化流程中完成售後訴求的解決。

業內人士對界面新聞記者分析稱,直播帶貨頻頻出現翻車情況,本質上與直播帶貨的低價商業模式有關,許多商家為了保證既能配合主播提出的超低產品價格,又能從中獲取毛利,會存在暗中在產品質量上做手腳的可能。而售後環節的缺位,則與當前主播、直播平台、商家等各主體的權責不清有關。

直播帶貨翻車事件頻發

11月19日,“打假人“王海在微博中曬出中廣測的一份報告,並下結論稱,辛巴徒弟”時大漂亮“在直播間中所售賣的茗摯品牌“小金碗碗裝燕窩冰糖即食燕窩”,就是糖水而非燕窩。

報告顯示,該產品定位為風味飲料,不是燕窩。成分上,產品蔗糖含量達4.8%,成分表裏碳水化合物為5%,蛋白質含量為0,並且100克里含有的“功效”物質燕窩酸價值僅有人民幣0.07元。

茗摯品牌中廣測報告(部分) 圖源:王海微博

此前,曾有網友在網上發佈視頻表明過對該燕窩是否是糖水的質疑,但很快辛巴在直播間通過實驗以及產品檢測報告回應,表示是一些黑粉在對其刻意抹黑,自己“傾家蕩產也要告這些人誹謗”。

王海報告發出兩天後,辛巴方面隨即發佈了“燕窩事件回應”聲明,表示其公司是按照融昱公司提供的產品信息進行直播推廣,將第一時間將產品送檢,待結果回傳後公證並公佈。

雖然因為燕窩的標準問題各方仍然在爭執,但是在最新的回應中,辛巴團隊也給出了兜底的解決方案——“如果消費者對這款產品不滿,可以去‘茗摯’天貓旗艦店申請退款退貨,己方團隊會全力幫消費者維權。”

在這場輿論風暴中,作為主播的辛巴團隊承受了最大的火力。而事實上,這並不是辛巴團隊第一次因產品問題出現翻車事故,今年7月,揚州電視台曝光了辛巴徒弟“蛋蛋小盆友”帶貨的一款泰國乳膠枕,產地也並非泰國,而是青島。

類似的翻車事件在直播帶貨行業內還有許多,主要問題集中在售賣假貨、產品質量差、售後環節沒保障等。

在黑貓投訴上,一名匿名用户投訴稱,自己在直播平台上購買了一張蠶絲被子,但收到實物卻發現被子裏填充的是劣質化纖,最後反饋給客服才發現營業執照和直播間的不一樣,在要求退款之後被商家拉黑禁言。

據新京報報道,今年8月,女主播廖某正對着鏡頭直播時,被幾位便衣警察帶走。10月,上海虹口警方通報稱,這是一起利用“網紅主播直播帶貨”銷售假冒註冊商標商品案,在現場繳獲了多個奢侈品牌的箱包、服飾等各類商品3000餘件,抓獲正在直播帶貨的女網紅廖某等犯罪嫌疑人50餘名。

公安部消息稱,在公安部11月份發起的“崑崙行動”中,共破獲帶貨直播、網上店鋪等渠道的假冒偽劣商品相關案件共1400起。其中在上海、山東、廣東破獲的三起大型造假案件中,涉事金額合計達到8.5億元。

翻車背後:超低價的商業模式

一位業內人士向界面新聞記者吐槽稱,辛巴燕窩事件只是被曝光出來的冰山一角,而在直播帶貨行業由於產品質量問題頻頻翻車,本質上與直播帶貨的商業模式有關——低價就是主播直播間的直接競爭力,因此商家為了滿足主播提出的超低價要求,又能從中獲取毛利,就不得不在成本上動手腳。

一位資深選品團隊負責人告訴界面新聞記者,最突出的場景發生在直播帶貨標品選品中,標品指的是類似可口可樂等這些在市場上品類相對成熟,價格有標準體系的產品。對於這種產品,選品團隊的任務需要將價格打低,保證觀眾滿意的同時主播自己還能賺差價。例如三元的可樂,實際價格可能需要打到1.8元左右,賣2元主播自己還能賺2毛錢。

該負責人稱,由於這類產品利潤空間非常薄,因此它的劣勢就在於可能會把企業給逼死。而在這種情況下,企業一般就兩種選擇,一是虧本賣貨,二就是想辦法降低成本。

如何降低成本?上述業內人士表示,一般就是通過包材、原料、劑量等方面做手腳,降低產品的質量。

美妝博主大西米君近日公佈的遭遇顯示,她在一次大牌美妝直播中,遭到合作商家的真假混賣行為。在合作之前,除了要求商家寄送樣品供檢查,大西米君主播團隊還派人去商家倉庫進行抽樣檢查,反覆確認貨物沒問題後,還與商家簽訂保真協議。但沒想到的是,即使這樣,最終也無法避免商家真假混發,最終造成粉絲信任危機。

大西米君微博視頻截圖 

該選品團隊負責人總結,一般因產品質量問題翻車的情況可以歸納為兩種,一是商家欺騙了主播,例如商家給主播送的樣品是200元品質,實際發出的其實是用劣質材料替換的50元品質的貨,最終賣100元,就能實現既有錢賺又有價格競爭力。二是主播砍價太狠,為了噱頭就找低價渠道,出現類似50元買LV這種情況。但無論是哪種情況,最終消費者感受到的就是低價沒好貨。

各方權責不清,消費者維權難

界面新聞記者發現,在遭遇到產品質量翻車後,大量消費者在黑貓投訴上反應稱直播帶貨售後環節失靈,物流、退換等售後服務無法處理,甚至遭遇商家、直播平台、電商平台、主播之間反覆踢皮球。

黑貓投訴一名用户反饋的經歷顯示,他在辛巴直播間購買的戴森吹風機,收到貨後發現後蓋鬆動且有劃痕,希望能在七天無理由的期限內進行退換。辛巴客服在前幾次溝通中,稱其不知道七天無理由退貨的政策,如果需要處理,消費者需先找正規機構出具鑑定報告,並去找戴森淘寶旗艦店。而在後續溝通中,淘寶旗艦店客服又讓消費者找主播進行處理。

第八天,該消費者更新黑貓投訴稱,快手官方稱無法聯繫到商家,建議消費者去找淘寶平台,並稱該問題快手處理不了。而淘寶方面最終的回覆則是該商品屬於海外購,不支持無理由退款。

那麼,直播帶貨出現質量問題究竟該誰負責?各方主體應該負什麼責任?消費者可以怎樣維權?

中國食品產業分析師朱丹蓬告訴界面新聞記者,目前對於商家、平台、主播等直播帶貨主體,已有的法律法規並沒有進行準確的責任分工,因此很難確認。不過從產品質量角度看,商家應當承擔主責,平台與主播則更為次要。

上述選品團隊負責人的觀點是,從動機和利益上説,無論是商品本身質量問題,還是商家為了能低價銷售而對產品質量做手腳,商家都是商品質量的源頭,也應該是主要負責人。

“而為消費者謀取低價好物福利進而贏取消費者的持續信任,是帶貨主播的核心競爭力,因此某種程度上來説,主播與消費者屬於利益共同體,即使是大主播也經不起數次的產品質量大規模翻車。因此在行業內,在主播粉絲遭遇到翻車問題時,稍有實力的主播都會代表消費者向商家協商,為消費者維權。”

具體到選品環節,該負責人稱,“主播不負責質檢,我們會認為這是商家和電商平台的責任,如果一個商品能夠在市場以及天貓等電商平台上售賣,那我們默認為他在質量上沒有大問題。“

他表示,在主播的選品環節,選品團隊一般更關注消費者體驗層面以及該產品能產生多少利潤,例如一雙鞋好不好看,舒不舒適,它的價格利潤空間有多大等,而對於一雙鞋它的內部結構隱藏缺點等,大部分主播都沒有義務也沒有實力去做這個檢測。

除了主播與商家之外,平台也是其中重要一環。業內人士告訴界面新聞記者,直播平台對消費者的申訴處理方式程度不一,在一些中型平台例如蘑菇街,除了對帶貨商家資質進行審核外,在消費者提出申訴後,平台會第一時間人工介入調查,對產品進行質檢。

抖音相關負責人對界面新聞記者表示,抖音平台在收到用户關於商家涉及售假的投訴後,平台會第一時間聯繫用户核實具體情況,要求商家對消費者造成的損失及合理賠付要求應予以賠償,同時,平台會根據核查情況對商家進行嚴格處理,執行包括不限於罰款,店鋪整頓,清退等處罰措施。

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遊雲庭律師告訴界面新聞記者,在這種情況裏,直播播主的法律地位是廣告代言人。廣告法裏對廣告代言人的法律責任有很多規定,因此廣告代言人對於所代言的產品也應該做一個初步的審查,並且應該自己有使用,如果不能證明這兩點,那他可能要跟商家承擔連帶責任。

原則上應該是供貨方承擔法律責任,如果廣告代言人沒有盡到廣告法規定的廣告代言人義務的,也可能會承擔責任。至於平台,因為產品是在電商平台成交的,所以其對商品應該有一個監管的義務,如果多次出現同一個有問題商品的,那平台就可能要承擔責任。

隨着針對直播帶貨的監管文件不斷下發,直播帶貨各主體的權責也將逐漸得到釐清,直播帶貨將迎來更加有序的發展。11月6日,市場監管總局《關於加強網絡直播營銷活動監管的指導意見》指出要對網絡直播營銷活動中的三大主體即網絡平台、商品經營者、網絡直播者的責任進行梳理,分層次進行責任劃分。

除此之外,《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擬將網絡直播帶貨等網絡交易新業態納入監管範圍;國家網信辦發佈的《互聯網直播營銷信息內容服務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明確規定,直播營銷平台應當記錄、保存直播內容,保存時間不少於六十日,並提供直播內容回看功能。

中國食品產業分析師朱丹蓬則建議,如果消費者遇到質量問題無法解決時,可以撥打12315消費者投訴舉報專線電話,將會有相關工作人員根據具體情況提供解決方案,如果還是不能達成共識,則可以進行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