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人民日報海外版】;
11月3日公佈的《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提出,堅持創新在我國現代化建設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強作為國家發展的戰略支撐,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經濟主戰場、面向國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深入實施科教興國戰略、人才強國戰略、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完善國家創新體系,加快建設科技強國。
在規劃《建議》部署的12方面重大任務中,“堅持創新驅動發展,全面塑造發展新優勢”列在首位。規劃《建議》對創新發展進行四方面系統部署。
強化國家戰略科技力量
我國將制定科技強國行動綱要,健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新型舉國體制,打好關鍵核心技術攻堅戰,提高創新鏈整體效能。加強基礎研究、注重原始創新,優化學科佈局和研發佈局,推進學科交叉融合,完善共性基礎技術供給體系。瞄準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電路、生命健康、腦科學、生物育種、空天科技、深地深海等前沿領域,實施一批具有前瞻性、戰略性的國家重大科技項目。
激發人才創新活力 完善科技創新體制機制
我國將健全創新激勵和保障機制,構建充分體現知識、技術等創新要素價值的收益分配機制,完善科研人員職務發明成果權益分享機制。同時,改進科技項目組織管理方式,實行“揭榜掛帥”等制度。加大研發投入,健全政府投入為主、社會多渠道投入機制,加大對基礎前沿研究支持。促進科技開放合作,研究設立面向全球的科學研究基金。
提升企業技術創新能力
我國將發揮企業家在技術創新中的重要作用,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對企業投入基礎研究實行税收優惠。發揮大企業引領支撐作用,支持創新型中小微企業成長為創新重要發源地,加強共性技術平台建設,推動產業鏈上中下游、大中小企業融通創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