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斷一項科技成果行不行,最直接的方式就是將其放到市場上去檢驗。讓市場作為科技成果評價的主體,把科技創新真正落實到產業發展上,培育壯大高質量發展新動能。《關於完善科技成果評價機制的指導意見》直面科技成果評價的堵點難點,把“堅持科學分類、多維度評價”作為改革科技成果評價機制的破題之舉,並提出大力發展科技成果市場化評價,引導規範第三方評價,持續健全完善科技成果評價體系,引起社會高度關注。
科技成果評價的市場化轉型勢在必行。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系統部署推進科技評價體系改革,聚焦“四個面向”的科技成果評價導向逐步確立。2018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深化項目評審、人才評價、機構評估改革的意見》,對完善科技項目成果評價提出明確要求。3年來,“三評”改革取得階段性成效,但缺乏長效的市場機制支撐,不能很好地適應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的發展格局。
近年來,我國科技成果湧現,2019年共發表高質量國際論文59867篇,佔世界份額的31.4%,穩居世界第二位;發明專利申請量為140.1萬件,連續八年居世界首位。不過,一些科技成果長期“養在深閨”,科研人員苦坐“冷板凳”,科技成果難以轉變成實實在在的效益。科技成果不僅要在市場上流通轉化,還要面向全球市場競爭,由第三方檢驗評價時,不僅要明確其科學性和先進性,還要在評價中挖掘其成熟的、實用的以及有市場前景的一面予以及時推介,才能充分調動廣大科技工作者的積極性,推動科技發展與現實生產力緊密結合。
科技成果到底“誰來評”?必須以市場機制作為評價科技創新成果的關鍵。《指導意見》進一步強調了發展科技成果市場化評價的重要性,要求加快構建政府、社會、市場、金融投資機構等共同參與的多元評價體系,要健全協議定價、掛牌交易、拍賣、資產評估等多元化科技成果市場交易定價模式,並根據科研成果類型分別提出不同評價主體的要求;不僅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和企業科技成果進場交易,同時鼓勵建立以技術經理人為主體的評價人員培養機制,面向市場開展科技成果專業化評價活動。
“有形的手”與“無形的手”形成合力,政府做好對科技創新領域的支持與引導,市場做好對科技成果評價的篩選與鑑定,雙方攜手探索適應不同類型科技成果的評價指標和評價方式,避免科技成果評價中“唯論文”和急功近利、盲目跟風現象的出現,通過評價激發萬眾創新活力、營造良好創新生態,促進創新鏈、產業鏈、價值鏈深度融合,助推更多高質量發展成果惠及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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