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技術別“甩下”老年人

數字技術,特別是大數據技術的應用,給社會帶來了巨大進步。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數字技術的應用,革命性地改變了以往疫情防控的方式,極大地促進了社會福祉。所有這些,也為數字技術的進一步應用增加新的動力。

數字技術的應用當然需要不菲的成本。其中,除了數字技術所涉軟硬件及其維護、更新以外,學習、培訓使用軟硬件的費用也是一筆不小的成本。這筆學習的費用,並非完全由技術開發及其應用者投入或者墊付,許多情況下是由使用者投入付出的。由此,就產生了數字技術或者其他技術的開發者、應(採)用者和使用者三者之間的微妙關係。這種微妙的關係主要體現在新技術推廣普及的成本如何均衡,而不是平均地分攤至三者,並在均衡的基礎上實現各自利益的最大化。

顯然,如果將新技術開發應用至產品,開發者及應(採)用者最大的考量就是使用者是否肯為使用產品付出學習的成本。這個估量,實際上就是在對產品的市場前景進行分析。因此,新技術的開發者在開發新技術時,都儘量以最簡捷、最便於使用的方式將新技術的功能及其增益呈現在產品上,讓新技術產品越來越“傻瓜化”。

最近幾十年來,新技術產品所內含的技術越來越複雜,但其產品的使用卻越來越簡單化,“傻瓜化”的趨向越發明顯、明確。其中的市場考量及其內在道理再簡單不過。就像在“傻瓜”相機面世之前,有多少人願意為了拍張照片而去學習光圈、曝光、快門等一系列複雜的概念及其實際應用知識呢?這又在多大程度上打消了人們購買相機的意願?如果沒有新技術開發及其應用的“傻瓜”理念,智能手機的功能會像現在這樣豐富嗎?

不過,人們也看到,在消費品以外,某些公共產品供給及其服務,其新技術所呈現的方式,卻是不友好甚至極其不友好的,尤其是對老年人而言。這個不友好,首先是在應用新技術產品方面,以公共服務為目的採(購)用新技術產品者,沒有采(購)用或沒有要求技術開發者像開發立足市場的消費品那樣,將產品的功能“傻瓜化”地簡捷呈現;二是以極短的過渡期將作為公共服務手段的新技術產品普及化,從而迫使接受公共服務的人學習使用產品,強制或變相強制地將學習成本轉嫁至服務對象身上;三是加大那些學習困難或喪失學習能力的人申請服務救濟的成本,從而降低公共服務的質量和範圍。

當然,這種不友好,並不限於公共服務領域,在壟斷行業和壟斷領域同樣堂而皇之地存在。老年人就醫難、買票難、付款難,就是這種不友好的結果。在公共服務領域,這種不友好,其實也相當於弱化了被服務對象的權利。這些愈演愈烈的現象,必須得到重視及糾正。(作者:鄒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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