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帶貨儼然成為近年來最熱的風口。從千萬粉絲級別的帶貨主播李佳琦、薇婭,到後來的企業家羅永浩、董明珠入局,人人可直播成為全民熱潮。
不過,記者瞭解到,想要成為下一個李佳琦和薇婭並不是件容易的事,直播收入要經過層層分成,有小主播直播僅能維持日常生計,更有因拿不到底薪而轉行者。
有人入場、有人離場
截止到目前,知名帶貨主播李佳琦和薇婭的某短視頻平台粉絲量已經分別達到4359萬和1200萬。打開各種短視頻平台,搜索直播等關鍵字,在無數直播間裏,眾多主播正在賣力地吆喝着,爭相成為下一個李佳琦、薇婭。
然而近期一個名為周小楠的知名吃播博主突然宣佈辭職,並與所簽約的經紀公司解約的消息佔據了直播消息的熱搜。周小楠是一名在某短視頻平台擁有60萬粉絲的吃播博主,而談起“不幹了”的原因竟是這名小有名氣的博主月薪只有3000元,有時候甚至拿不到底薪還要倒貼。
記者注意到,與李佳琦、薇婭等千萬級別的主播相比,在短視頻平台上,粉絲量只有幾萬、幾千甚至幾百的主播則佔據更大比例。
曉峯(化名)是一名經驗豐富的直播博主,在直播風口之前就入行當起了直播博主。“2017年就開始做聲音主播,直播時唱唱歌,跟大家聊聊天,當時在不少平台上都有賬號,粉絲多的也有個七八萬吧。”曉峯説道。
曉峯畢業於一家藝術學院,因為在聲樂方面的專業和優勢,從畢業開始曉峯就當起了一名聲音主播。“入行之後,就與工會、公司進行簽約,開始做起了直播主播,做了有兩年的時間吧,最後因為掙得錢連自己的社保都交不上了,沒辦法就選擇了轉行。”
2018年年尾,曉峯選擇去企業上班,結束了自己的直播主播生涯。
收入層層分成
平台、工會、公司都要分一杯羹
“在直播行業,網紅、主播進入行業之前首先是與工會簽約,而工會類似於經紀人,工會手裏有着各類平台和公司資源,能幫着介紹好的直播平台和能提供培訓的公司。”曉峯介紹道。
此外,據曉峯介紹,主播簽約的時候公司都會設定一個底薪,工作量達到一定程度或是直播效果達到一定標準才會拿到這部分底薪。
“底薪3000-5000元不等,有公司規定直播間的粉絲量達到一定標準,有的規定收到的禮物或打賞達到一定標準才會拿到底薪,在行業內拿不到底薪的主播大有人在。”曉峯透露。
“主播到手的工資,除了能拿到的底薪,打賞或收到禮物的錢還需要與平台、工會、公司層層分成。”李航(化名)是濟南一家網紅經紀公司的負責人,目前公司旗下有80多名主播。
“一般是平台會分到直播收入的五成,剩下的五成公司再與主播協商分,有的主播能分三成也有的分兩成。”李航説道。
對於目前直播博主真實的收入情況,李航也認為並不是所有的主播都能掙到錢。“我們公司一般規定播夠6小時或者直播時的音浪達到10萬才能拿到這月的底薪,這對於剛入行的新人來説其實很難做到。所以公司會對其進行培訓,包括提供設備和直播技巧以及後期的視頻剪輯等。”李航説道。
不過,李航也表示,在他們公司80名主播中也有人氣較高的,每月到手的收入也相對較高。此外,濟南一家旗下擁有上萬主播的文化經紀公司負責人向記者表示,其公司有不少主播月收入能達到十幾萬。“月收入在十幾萬的也有,這類主播往往具有較高的人氣,此外賬號經營時間也較長,擁有固定的粉絲。”該負責人説道。
最少的時候
一月到手只有一千
談起自己轉行的原因,曉峯覺得有很多,但是掙不到錢則是主要原因。
簽約工會當主播的日子裏,曉峯在多個平台有賬號,多的有七八萬粉絲,少的自己都記不清有多少了。
“每天直播6個小時是很正常的事,一般每月工作22天,多的時候直播時間能達到10個小時。”曉峯向記者表示,直播的時候不僅考驗主播的業務能力還要不停的跟粉絲互動,6個小時下來往往筋疲力盡。
此外,據曉峯總結,直播的時候人氣是關鍵,有時候人氣上來,“金主”一下打賞幾千元的也有,有時候直播間沒人,不僅掙不到錢氣氛也會很尷尬。
“我覺得這是一個靠天吃飯的工作,有時候一天能掙一兩萬,有時候一天一二十塊錢的情況也會發生。在各個工會內,主播也分等級,人氣高的主播掙得錢也多,人氣低的小主播則只能維持生計。”曉峯坦言,其掙的最少的時候,一個月到手只有1000元。
同時,在李航看來,如今人人做主播的時代,能吸引粉絲成為大V並不容易,一方面考驗主播個人的能力,這包括個人的語言表達能力、表現力,並且還要具備一定個人特色,同時視頻的剪輯和拍攝都要有創意,越來越多的主播或者短視頻創作者背後都有一支團隊,對整個賬號進行運營和操作。
直播熱潮背後
刷單、增粉等亂象叢生
記者注意到,直播熱潮背後,主播為提高人氣在直播間上開始下功夫,出現了直播刷單、增粉等現象。
在淘寶等電商平台搜索直播刷單等關鍵詞,會出現不少相關的店鋪,在與客服交流的過程中,商家表示可以加微信聊。據其提供的增粉購買信息顯示,該商家可以提供短視頻平台的點贊數、播放量、分享數以及真人評論等多項服務。其中短視頻增加108個贊、2萬的播放量只要20元;在增粉方面,25元100個、190元1000個;直播業務上,增加100人只要30元,圍繞直播發送評論100條,只要20元。
“‘刷’出的只是‘虛假繁榮’,主播刷單、增粉這是一種不正當競爭的行為,這不僅是對商家、品牌方的一種欺騙,更是對購買直播間商品的消費者一種不負責。這對整個行業發展都是不健康的。”有業內人士表示。
除此之外,記者從黑貓投訴以及各個短視頻平台看到,有不少消費者表示在某些主播的直播間購買商品出現質量差等問題,但退換貨卻面臨着投訴無門的狀態。
“只有立法先行,才能保障創新,直播帶貨只有做到消費者權益至上,才能真正稱得上是風口。”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表示,未來應儘快建立以市場監管部門、商務管理部門和網信管理部門為核心的跨部門監管模式,儘快出台相關法律法規。
此外,不少消費者也呼籲建立黑名單制度、信用評價制度等,對於消費者權利應該充分保證,以此給整個行業帶來規範發展。
文/記者 徐曉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