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9日,今日頭條推出內容電商的新規則,並在頭條號圖文帶貨領域,引起了極大反響。歡呼者有之,扶額嘆息者有之,觀望者有之,而絕大多數作者的第一反應是恐慌。這是因為根據新規則,舊有的帶貨形式已經跟不上需求,若按照以往的方式寫,不僅會被打壓,沒有推薦,甚至可能直接觸發扣分。
根據新規則,只要觸發扣分達到5次,就會“永久關閉商品卡”,沒有任何迴旋餘地。説實話,當我看到這條新規,也是心有慼慼焉。五次機會,相當於我們內容電商的五條命,即使我們玩紅白機的魂鬥羅、超級馬里奧也不止五條命啊!若因五次犯規被頭條號掏出“紅牌”,咱們長時間的努力,恐怕就會就此白費。
因此,我就內容電商規則2.0中的一些常見問題,結合這幾天我的親身實驗,為大家進行講解。
一、內容同質化要避免,原創力度要提高
所謂內容同質化,就是標題、文章、內容立意和其他作者高度雷同。用我們行業內部的話來説,就是洗稿。
自有今日頭條以來,洗稿問題便是困擾咱們作者的一大痼疾。一方面,這是因為擁有過人創作能力的作者本來就有限,絕大多數作者想要持續創作爆款,不洗稿是不可能的;另一方面,由於很多自媒體工作室的存在,洗稿是牟取暴利的最有效率的方法。
而自有內容電商以來,抄襲、洗稿現象就變得更加猖獗。由於每個階段作者的流量收益都不同,因此同樣閲讀量文章,收益可謂天差地別。然而,帶貨爆文卻可以輕易抹平這種差距。因為,相比於普通爆文,帶貨爆文的收益可能是十倍、百倍甚至千倍。因此當有人創作出爆款,洗稿者便會聞風而動,羣起效仿。有些人更是因此賺得盆滿缽滿,一篇過萬甚至數萬的作者絲毫不鮮見。
但隨着內容新規定的出台以及頭條號算法的升級,這種洗稿就已經完全不好使了。而對於同質化的打擊,早在6月中旬已經展開了。
6月26日時,筆者寫了一篇帶貨文《陪伴55年的髮妻去世,80歲王蒙娶小自己20歲的嬌妻:初見就被秒殺》。本文為我全網原創,沒有參考任何同行的文章,閲讀量近40萬,帶貨收益尚可。而不出意外的是,本篇文章很快就被洗稿。
然而由下圖可見,與我同樣題材、切入點的作者,其閲讀量都十分慘淡。後來我用易撰閲讀器查了一下
從上面
截圖可見,洗稿我文章的作者,其閲讀量甚至連1000都難過。而一些原創率很低、習慣於搬運的作者,如今每篇閲讀甚至連100都難過,和之前大把撈金形成了鮮明的對比。
因此在電商2.0的新規則下,缺乏原創能力的作者會被大量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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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專以搬運、洗稿為務的工作室將步入寒冬。如果還想通過洗稿這種方式薅錢的作者,我恭喜你,你肯定掙不到錢。
因此陶陶建議,想要在新規則下生存,應該大幅度提高自己的原創能力。特別是提高自己選題以及取標題的能力,而選擇我的專欄,是一個不錯的選擇。
二、要想商品卡不被封,請“賣什麼就寫什麼”
前段時間,許多自媒體平台為了促進電商的發展,曾將電商權限對千粉作者(本是萬粉作者的權益)開放。一時間,自媒體電商百花齊放,進入了名副其實的“牛市”。
然而紅利來得快,去的也快。進入六月以後,電商之浪迅速退潮。很多作者慘遭淘汰,被收回了商品卡。之前通過帶貨月入過萬,甚至十萬的作者不乏其人,如今卻被收去商品卡,其心理落差之大的是可想而知。
而如今,頭條號祭出更嚴格,更細緻的規定,即“含商品卡內容違規”扣除5分的規則。含商品卡內容如果違反內容創作規範,平台將予以相應處罰:
b. 二次違規:扣除5分並給予警告
c. 三次違規:扣除5分並給予警告
d. 四次違規:扣除5分並給予警告
e.五次違規: 永久關閉「商品卡」權益
而“商品卡內容違規”到底包括哪些呢?主要包括1.誇大宣傳;2.商品與內容相關度低;3.故事誘導推廣三大點。
而根據筆者自身經歷,以及在本人在自己三個社羣裏的觀察。我發現,電商作者最大的問題,在於商品與內容相關度低。
什麼叫商品與內容關聯度低?頭條號給出了以下幾個細則:
b.內容主體介紹的具體商品品牌、型號與商品卡不符。如主體介紹A品牌A型號商品,商品卡推廣的是B品牌或A品牌B型號商品;
c.商品與內容主體無直接邏輯關係,如前文是獨立完整的故事/資訊,且未提及商品或前文與商品存在間接關聯,通過拼湊/歸因/強行關聯引出商品,畫風轉折生硬,且商品介紹篇幅較長;
而在3條細則中,最容易出問題的,是c項。
強行歸因,是頭條號電商以來的老問題。舉個例子,以前我曾賣過一本書,名叫《數學三書》。為了賣這本書,我引入了楊振寧和他小舅子的故事。在講完故事後,我硬性傳入商品文案,説楊振寧之所以能取得成就,是因為從小建立起對數學的興趣,而要建立對數學的興趣,就要買數學三書。其邏輯如下:
楊振寧與小舅子的故事(引導讀者閲讀文章)——楊振寧能得諾貝爾獎是因為數學很好——楊振寧數學很好是因為從小愛好數學——若想建立起對數學的興趣,應買《數學三書》
在以前,這樣的邏輯順序是可行的。但是到了現在,如果還用這種邏輯順序,幾乎等同於“找死”。這是因為,按照新規定,文章與商品必須強相關。
而按照我的總結就是“你賣什麼,就要寫什麼”。
比如,你想用楊振寧來賣《數學三書》,就必須建立起楊振寧與《數學三書》的直接聯繫。文中我們必須寫出:楊振寧是看了《數學三書》,才建立起對數學的興趣。如果楊振寧沒有和《數學三書》產生任何直接聯繫,那麼不好意思,這個選題就可以作廢了。
如果妄圖“硬轉”“生硬聯繫”,那麼你離封閉商品卡就不遠了。
因此,在寫商品文時,必須謹記:賣什麼,就寫什麼!如果你要賣《資治通鑑》,就必須寫《資治通鑑》中提到的內容。如果《資治通鑑》中沒提到,就屬於硬轉。
舉個例子,你寫曾國藩的故事,卻偏偏帶《資治通鑑》。那麼我恭喜你,你“硬轉”了。因為《資治通鑑》的內容只到五代,而曾國藩是清代人。而《資治通鑑》中沒有提到曾國藩。
除了賣書以外,賣其他商品也應遵循一樣的道理。比如你賣凱特芒,文章的主要標的就只應是凱特芒,而不是其他種類的芒果。
當然,光遵循“賣什麼,就寫什麼”,也同樣可能翻車。這是因為如果正文與商品文案的連接處處理不當,出現“漂移式”拐彎。那麼,你也同樣可能觸犯“商品與內容關聯度低”這條鐵律。
至於如何規避,就請關注筆者下一篇專欄吧!
三、絕不要故事誘導推廣
如今,頭條號打擊故事型文章。編造真假難辨的故事,已然受到了平台的強力壓制。因此,如果沒有寫故事的權限,就請不要撰寫故事型文章。
同理,用故事型文章帶貨,更容易觸發頭條號規則。在打壓故事性文體前,微頭條、圖文充斥了各種虛假的故事。主人公一般是小王、小黃、小張、領導、司機等等。通過這些人的對話,作者融入了一些職場、生活中的理念,最終用來售賣自己的雞湯類書籍。
但是陶陶現在強調,這種形式已經不好使了!如果文章看不出正規出處,幾乎必然被判定為故事性帶貨文,從而因觸犯散播謠言等“必殺”條例。
有人要問了,如果是我親身經歷怎麼辦?不好意思,親身經歷也不行。你如何證明,你所寫的文章是你親身經歷?如果沒有強有力的佐證,你的文章還是屬於故事誘導。
所以按照新規則,商品文帶貨必須以真實性為上。沒有真實性,你離關閉商品卡就不遠了。
四、標題前加上“好物分享”四字會不會影響推薦
電商規則2.0中,還包含一個重要的規定。那就是在帶貨商品文案前,都會自動加上“好物分享”四字。
看到這條細則,本人原本也十分震恐。這是因為在標題前多加四個字符,會讓手機端的標題顯示不全。而標題顯示不全,讀者為何要點擊進入?
因此在這幾天,筆者多次做實驗,並最終發現,“好物分享”對文章推薦的影響並不大,只要文章足夠優質,多加四字也無妨。比如我最近的《秦瓊兒子的墓碑告訴咱們,唐朝頭牌猛將不是李元霸,更不是尉遲恭》這篇文章,還是取得了近20萬的閲讀量,帶貨收益尚可。因此,大家也不用太過恐慌。
總結下來,陶陶認為,現在的新規則絕不是很多人眼中的末日,而是一個契機。如果你擁有足夠的原創能力以及敏鋭的視角,你還是能混得如魚得水。如果原創能力不足,那就請加把勁,迎頭趕上。我相信,只要持續學習,你同樣能取得好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