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商務部:網絡零售平台應對入駐經營者開展合規評估

由 無英 發佈於 科技

商務部今天(6月5日)就《網絡零售平台合規管理指南》等兩項行業標準徵求意見。《指南》中要求,網絡零售平台經營者宜在與所有申請或者被邀請入駐平台的經營者簽訂合同之前,對這些入駐的經營者開展合規評估,對於不通過的,網絡零售平台經營者宜不允許其入駐平台。

《指南》中要求,網絡零售平台經營者宜對平台內經營者執行合規管理方案的情況和合規經營情況進行監視。監視內容包括,侵犯知識產權、製售假冒偽劣商品;不當收集、使用、泄露、出售消費者信息情況;從事攻擊、破譯、反向工程,上傳木馬、病毒等行為;在評價回覆,售前、售中和售後服務等溝通過程中,使用任何形式的帶有人身攻擊、侮辱性等不文明的語言;商品或服務的標題、圖片、價格、屬性、描述信息相符程度;價格欺詐,例如虛構原件、虛假優惠折價等。

《指南》中明確,網絡零售平台經營者利用監管機關的數據庫、網絡零售平台經營者認可的其他數據庫、互聯網關鍵詞檢索等對申請或被邀請的經營者是否有不良合規記錄進行檢索。網絡零售平台經營者還可對申請或被邀請的經營者進行現場走訪和管理層訪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