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本報記者從上海智臻智能網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小i機器人)獲悉,該公司已於今日正式向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蘋果公司停止Siri(智能助理)專利侵權,包括但不限於,要求蘋果公司停止製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侵犯名為“一種聊天機器人系統”(下稱涉案專利,專利號:ZL200410053749.9)發明專利權的產品,並暫計索賠金額100億元。
據瞭解,小i機器人是涉案專利的權利人,該專利於2004年提交申請,2009年獲得授權。該專利能夠以格式化語言命令機器人完成任務,也能以自然語言完成聊天對話。
小i機器人在起訴狀中表示,2011年,蘋果公司在其發佈的iPhone4S手機上首次推出Siri,即智能個人助理服務,其後又在iPhone、iPad、iTouch、MacBook、HomePod等全線產品中陸續搭載Siri,Siri成為蘋果產品人機交互的主要入口。經司法鑑定,Siri技術方案落入小i機器人ZL200410053749.9號專利權利要求的保護範圍。
對於此次訴訟,小i機器人創始人、董事長兼CEO袁輝表示:“作為一個科技從業者,我非常尊重蘋果公司,他們的產品和服務給全世界帶來了很多價值和體驗。但是,消費者購買的每一個蘋果產品,都是付了錢的。反過來,蘋果也要尊重創新,使用了我們的專利,也需要向我們支付合理費用。”
事實上,早在2012年6月,小i機器人即以蘋果電腦貿易(上海)有限公司(下稱蘋果公司)iPhone手機中的Siri程序侵犯其涉案專利為由,訴至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隨後,蘋果公司發起反擊,就涉案專利向原專利複審委員會提起無效宣告請求。原專利複審委員會經審理,作出維持涉案專利權有效的審查決定。蘋果公司不服該決定,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下稱北京一中院)提起行政訴訟。
北京一中院經審理認為涉案專利説明書公開充分、權利要求符合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判決維持原專利複審委員會的被訴決定。蘋果公司不服一審判決,繼而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下稱北京高院)提起上訴。北京高院經審理認為,説明書僅僅記載了具有一個遊戲服務器以及提到實現互動遊戲的設想,而對於遊戲服務器與聊天機器人的其他部件如何連接完全沒有記載,故涉案專利説明書未公開如何實現該專利權利要求1所限定的遊戲功能,違反了專利法第二十六條第三款的內容,因此判決撤銷一審判決和被訴決定。
小i機器人對二審判決並不認同,繼而向最高人民法院(下稱最高院)提起再審申請。
最高院經審理認為,根據涉案説明書的完整內容並結合該案證據,應當認定使用格式化語句調用遊戲模塊來實現遊戲功能,屬於涉案專利的現有技術,遊戲服務器不是涉案專利與現有技術的區別特徵。因此,二審判決對此認定存在錯誤,涉案專利説明書符合專利法第二十六第三款的規定。據此,最高院判決撤銷二審判決,維持一審判決。
北京志霖律師事務所管理合夥人崔哲勇此前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該案對智臻公司和蘋果公司的專利糾紛也將產生重要影響。涉案專利權利要求範圍較寬,而Siri應用為蘋果公司的核心應用,不同於高通訴蘋果案的其他應用,可以很容易通過系統升級予以規避。根據我國專利法的規定,專利侵權責任包括停止侵權和賠償。如果Siri被判侵權,蘋果手機可能面臨賠償和禁售的風險。
截至發稿,蘋果公司尚未對今日小i機器人提起的訴訟作出回應。(本報記者 孫芳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