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兩會,全國人大代表、廣東百浩律師事務所主任黎霞告訴北京青年報記者,她建議,國家扶持相關手機生產商開發未成年人專用手機。國家對未成年人專用網絡、軟件的內容、功能必須進行嚴格的審查、監管。
黎霞表示,目前防止未成年人沉迷手機,主要依賴運營商、家長、學校,但對運營商要求的剛性仍然不夠,學校、家長往往也難以有效預防未成年人沉迷手機。為此,黎霞提出建議,一方面,國家扶持相關手機生產商開發未成年人專用手機,這種手機必須能夠具備完全控制未成年人每天使用手機的連續時長與累計時長,甚至是網絡內容分類登錄的時長(超時就自動停機、斷網、退出該類內容的登錄),以此限制未成年人使用手機的時間,避免其過度沉迷手機,影響身心健康。未成年人專用手機必須且只能使用未成年人專用網絡、軟件,不能登錄其他網絡,不能下載其他軟件。
另一方面,國家扶持開發運營未成年人專用網絡、軟件,國家對未成年人專用網絡、軟件的內容、功能必須進行嚴格的審查、監管,保證該專用網絡、軟件的內容、功能應能讓未成年人開闊視野,增長見識;該網絡中的音樂、短視頻等必須是有利於培養未成年人健康三觀的、益智的;引誘未成年人離家出走、自殺、色情等不健康內容,必須自動屏蔽掉。(記者 張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