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掉“粉絲買賣”的買家需求
打掉“粉絲買賣”的買家需求
有媒體記者近期調查發現,“粉絲買賣”已成為網絡空間“公開的秘密”。在多個社交平台上輸入“買粉”等關鍵詞,就能發現不少相關信息。為了逃避打擊,這些信息大多是一段亂序、沒有邏輯的描述,只在內容中夾雜“刷粉”“刷贊”等關鍵詞。
哪裏有流量,哪裏就有粉絲買賣行為的存在。儘管互聯網平台的監管打擊從未間斷,但“刷粉”技術不斷升級,“假粉絲”偽裝得更為逼真,讓平台防不勝防。
在這條“刷粉”黑色產業鏈上,包括刷手、營銷公司、賣號、羣控軟件等,分工非常明細,配合默契。從“三無用户”的“殭屍粉”,到有博文、有頭像的“真人粉”,甚至微博認證的“達人粉”,各種類型的粉絲應有盡有。有數據顯示,國內刷量產業人員規模已經達到900萬人,刷量產業規模已達數百億元之巨。
流量經濟時代,流量不僅意味着人氣、熱度,還可以直接“變現”,流量成為商業價值的重要依據,與利益直接關聯。但流量並不代表一切,特別是虛假流量,更是害羣之馬,容易導致“劣幣驅逐良幣”,摧毀互聯網的生態環境,嚴重影響一些行業的公平競爭和良性發展。
對於“刷粉”等黑色產業,網絡平台有必要紮緊籬笆。強化技術防範體系,以技術手段防治虛假交易、虛假點擊等刷量行為;對數據異常、疑似“假粉絲”的賬號要加強精準布控、防患於未然。沒有買賣就沒有傷害。大量買手的存在也變相助推了這一黑色產業鏈的滋生。為此,打擊力度不僅要觸及“賣家”,更要揪出背後製造需求的“買家”。比如,把參與數據造假的“刷手”“買手”等列入失信黑名單,讓其在網絡空間寸步難行,徹底斬斷流量造假產業鏈。此外,相關法律也應加大對刷量行為的處罰力度,以“零容忍”態度對待網絡數據造假行為。
(劉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