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遊戲時,你是否也遇到過這種情形:被人莫名“秒殺”,24小時自動戰鬥一夜滿級......
這些“怪象”的背後,很可能是玩家“開了外掛”,更有甚者,還有人制作、銷售“外掛”來牟利!記者今日從廣州黃埔法院瞭解到,該院就審結了一起非法運營、出售外掛軟件的案件。涉案6名被告人向玩家出售自行研發的外掛牟利,被認定構成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程序、工具罪,均被判處刑罰。
遊戲被外掛軟件非法控制
某遊戲是一款需要投入較多時間而獲取任務收益和獎勵的回合制網絡遊戲,由位於廣州市黃埔區的某網絡公司運營多年。
2018年以來,姜某未經授權,自己研發了專門針對上述遊戲的外掛軟件在自己的工作室使用,同時向其他玩家出售該外掛牟利。朱某、李某先後成為姜某的代理,為其出售外掛。姜某為便於出售外掛和管理客户而建立QQ羣,並將朱某、李某設為管理員。姜某等人非法銷售的外掛價格一個月120元至800元不等。朱某與李某的銷售數量共同計算,每賣出一個外掛,朱某可獲得15元提成,李某可獲得17.5元提成。
通過上述出售外掛行為,姜某共獲利50萬餘元,朱某及李某分別獲利4萬餘元。
寇某、武某、孫某通過QQ羣等途徑從上家購買外掛後,又出售給其他玩家,分別獲利1.8萬餘元、1.1萬餘元、1.3萬餘元。
經鑑定,該外掛程序通過對某遊戲程序進行注入,對該遊戲程序的文件和處理的進程數據進行了查詢、讀取、創建、寫入和關閉等操作,實現了某遊戲自動選擇劇情任務、自動跳過劇情對話、自動進入戰鬥場景的功能。
公訴機關以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程序、工具罪,指控姜某等6人。
黃埔法院經審理,判處被告人姜某等人有期徒刑一年九個月至九個月不等,並處罰金五萬元至四千元不等;追繳被告人的違法所得,上繳國庫;沒收電腦硬盤、銀行卡、手機等作案工具。
法院指出,被告人姜某等人無視國家法律,為他人提供專門用於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的程序、工具,其行為均已構成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程序、工具罪。其中被告人姜某、朱某、李某結夥共同犯罪,違法所得已超過二萬五千元,屬情節特別嚴重;被告人寇某、武某、孫某違法所得五千元以上,屬情節嚴重。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姜某等人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程序、工具罪的主要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罪名成立。
法官提醒:出售外掛行為當心被追究刑責
經辦法官表示,非法網絡遊戲外掛擠佔了其他玩家在網絡遊戲中應當佔有的資源與機會,破壞了電子競技遊戲的公平性,加劇了網絡遊戲生命週期的縮短,不利於互聯網等新興行業的繁榮發展;同時,若不法分子利用玩家求勝的心理在遊戲外掛中設置木馬程序,對公民個人信息、財產安全等也存在潛在威脅,具有較大的社會危害性。
本案中,被告人出售的遊戲外掛可接入網絡遊戲,對遊戲數據進行查詢、讀取、創建、寫入和關閉等,實現對網絡遊戲的非法控制,被告人出售外掛行為構成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程序、工具罪。
文、圖/廣州日報·新花城記者:章程 通訊員:李雪廣州日報·新花城編輯:龍成柳
【來源:廣州日報】
聲明:轉載此文是出於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來源標註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繫,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 郵箱地址:[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