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視劇二創短視頻已死?

影視劇二創短視頻已死?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給影視劇的完整情節加個BGM,再加以配音解説,短短三五分鐘、七八分鐘的剪輯視頻,就能獲得日收入破千的視頻博主,在如今的短視頻平台上屢見不鮮。

然而近日,這些視頻博主正面臨着一場持續發酵的版權風暴。從受侵權的一些主體,到國家的監管部門,紛紛表示將呼籲/規範影視劇的短視頻二創。這對於許多“X分鐘看完電影”、“吐槽X電影”的博主來説,無疑是“晴天霹靂”。

就在剛剛過去的4月28日,國家電影局發佈公告表示,

將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關於全面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的安排部署,針對當前比較突出的“XX分鐘看電影”等短視頻侵權盜版問題,配合國家版權局繼續加大對短視頻侵犯電影版權行為的打擊力度,堅決整治短視頻平台及自媒體、公眾賬號生產運營者未經授權複製、剪輯、傳播他人電影作品的侵權行為,積極保護廣大電影版權權利人的合法權益。

早在4月9日,愛奇藝、優酷、芒果TV以及正午陽光、檸萌影業等在內的七十三家單位就聯合發佈聲明,呼籲短視頻平台和公眾賬號生產運營者提升版權保護意識,並提出將對未經授權進行剪輯、切條、搬運、傳播影視作品的行為,發起法律維權行動。

影視劇二創短視頻已死?

平台和影視公司聯合聲明

4月23日,維權行動又擴大到了500餘位影視行業人士發出聯合倡議書,再度呼籲短視頻平台推進版權內容合規管理;隨後,中宣部版權管理局局長也隨後發聲,表示將加強相關內容的管理規範。

然而,對於長視頻平台、影視公司和藝人的維權行動,甚至監管部門的權威發聲,不同的看客觀點卻莫衷一是。對於如何解決當下各方之間的利益爭端,也成為了目前探討的焦點。鈦媒體就此問題與許多相關人士做了深入地交流。

不可否認的侵權行為

“對於我來説,好多劇我要是不去看精華混剪,都不會聽説,所以我覺得短視頻影視博主其實為好多劇帶來了熱度,這對長視頻是極為有利的。”一位網友表示。

事實上,在此次維權事件中,與這位網友站在同一戰線上的觀眾有很多,認為三大長視頻平台:“過河拆橋用完就扔唄”、“搞這種卸磨殺驢的勾當就讓人討厭”……

影視劇二創短視頻已死?

網友的觀點

在過去的兩三年中,抖音、B站上涉及的包括《安家》《都挺好》《你好,李煥英》在內的諸多影視劇混剪,很多構成了自來水式的傳播,成為非官方宣發的重要陣地。對於《你好,李煥英》來説,除了口碑本身的過硬因素外,短視頻平台客觀上也大規模促成了二次傳播,最終形成了春節檔單日票房和總票房上對《唐人街探案3》的反超。

對於消費者來説,能夠通過一些電影解説博主來免費追劇、觀影,或者去判斷一部影視劇是否值得付費觀看,是符合其個人利益的,因此也顯得是“合理的”。

但一些專業人士則有着不同的觀點。

首先,對於二創視頻為影視劇增收,還是侵犯了長視頻平台的利益這兩種觀點,在北京京師律師事務所的李策律師看來,這兩種觀點都有其現實性,不是非此即彼的關係。有的二創短視頻確實可以為影視劇引流,但這不能證明其合法性。

根據《著作權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也確實提到:

為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説明某一問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屬於合理使用行為。

然而,據李策律師介紹,司法實務中對合理使用的判定是非常嚴格的,並非大眾理解的《著作權法》第二十四條的表層涵義

“這裏的‘適當引用’表示合理使用一定要把握‘適當’二字,像電影解説類二次創作短視頻,一支短視頻全部內容都是從原片中剪輯、切條、搬運而來,僅是配上原創的電影講解,這已遠遠超越了‘適當引用’的標準,已不再受合理使用保護。”

“這些博主在平台上獲得了商業報酬,不僅僅用作分享交流,使得這些內容更不屬於合理使用。”中聞律所的知識產權律師劉彬在接受鈦媒體採訪時表示。

如今,在西瓜視頻上,甚至還有不少博主以“教你快剪電影的方式賺錢”來發帖子,傳播這種侵權獲取利益的行為,這在劉彬看來是肯定不能被允許的。

影評人奇愛博士也認為,侵權是毋庸置疑的。並且,他還談到,短視頻博主的作品是否在整體而言為長視頻、院線電影增加了收益,沒有足夠的依據;但目前的形勢來看,優愛騰顯然因鉅額的版權購買而依舊在虧損,短視頻平台裏大量非官方內容的泄露,則可能對長視頻平台來説是雪上加霜。

長短視頻之鬥

事實上,自2019年以來,短視頻用户依舊增長,而長視頻面臨用户天花板,早已成為了業內的共識。據今年2月公開數據顯示,抖音MAU6億,快手3億;而愛奇藝、騰訊和優酷的月活則分別為2.5億、1.8億還有僅8000萬。

在用户數量巨大差異的背後,是兩種視頻平台內容投資方面的倒掛。財報數據顯示,2020年全年,愛奇藝內容成本209億元,騰訊582億元。

也正因為如此,2019年,愛奇藝運營虧損93億,騰訊視頻虧損30億,阿里以優酷為核心的大文娛虧損158億。長視頻平台不得不以會員加價來覆蓋其成本。

相比而言,佔據較大比例的影視二創博主在短視頻平台的吸粉和與之帶來的平台留存,則近乎免費。這使得短視頻平台的獲客成本遠小於長視頻。

影視劇二創短視頻已死?

抖音上的三段式電影解説博主流量超百萬

隨着長短視頻用户的此消彼長,短視頻不再主要為長視頻引流,而更多是截流了長視頻的現狀,使雙方在商業模式上的攻守之勢也發生了改變。

《2019移動互聯網廣告營銷半年報告》顯示,典型媒介平台廣告容量TOP20中,抖音、快手的廣告容量也遠超了愛奇藝。

此時的優愛騰,先不論抖快或者B站上的影視劇博主在法律上是否對其構成侵權,一定不會如以前一般坐以待斃。因為,不容置疑的是,長視頻平台在商業上已經受損。

利益上受損的優愛騰們,也曾試圖不以“正面剛”的方式去迎擊抖音和快手的雙面夾擊。

2020年,愛奇藝推出對標YouTube的隨刻,騰訊視頻更是在此前的2018年就佈局了微視。

然而,近日,騰訊平台與內容事業羣(PCG)宣佈新一輪組織架構和人事調整,最引人關注的是成立“在線視頻BU(On-line Video Business Unit,OVB)”,由騰訊視頻、微視、應用寶整合而成。微視與騰訊視頻的合併,被認為是長視頻平台入局太晚,難以打出獨立聲量的典型案例。

由此,對於優愛騰們來説,維權之路便更加迫在眉睫。

二創短視頻的出路在何方?

如今,無論從監管機構還是業內人士針對維權事件的反響來看,影視劇公司和優愛騰們在利益受損之下想要維權,顯然無可厚非。

不過,對於一些短視頻博主們來説,在壟斷性平台要求授權的情形之下是否還有生存的縫隙,也是頗受關注的焦點。

一位up主在接受南方都市報記者採訪時上傳了與b站客服的聊天記錄截圖,上面顯示了b站客服提供的視頻授權流程:

個人用户授權需提供授權人的手持身份證明文件、授權人的賬號證明、被授權人的賬號信息以及授權人的授權聲明;企業、機構授權需提供授權方的企業、機構資質文件、授權方正式的授權材料、文件(如正式授權合同等)、被授權人承諾書等……

龐大而繁雜的授權流程,可能讓許多想要分享影視作品的UP主望而卻步。

但是,對於更多的法律界和影視界人士來説,他們覺得授權的要求合理正當,而且也並沒有完全擠佔博主的生存空間,只是各個利益主體需要換一種合作模式。

從社區的角度來説,我覺得優愛騰應該更多地把這些UGC內容變成自己的域內流量,讓這些博主在自己的平台上做一些短視頻創作。甚至,未來從變現的角度來講,也應該是這些博主為影視劇官方的周邊帶貨,比如海報、簽名等,這才是一個良性的商業環境。”影評人奇愛博士表示。

此外,作為一位資深電影愛好者,奇愛博士還提到,對於非官方物料的授權管理,還有助於提升影視評論博主的內容門檻,大浪淘沙:“其實,UP主完全可以發一些自己的觀影評論,配以官方海報、公開的預告內容,再加上自己出鏡,也能製作相關的內容視頻。海外就有很多這樣的博主,內容很有意思。”

鈦媒體在YouTube上搜索影評內容時也發現,一位擁有海量粉絲的影評博主Alex Meyers的影評內容,大都流量過200萬。而其每次發佈的長達15分鐘左右的視頻,涉及的影視鏡頭很少,大部分是影片截圖加個人的分析評論,還有自己獨創的Flash動畫。其中每次發佈的視頻中都會出現的卡通人物形象,已經成為了這位博主的品牌型IP,這與一些“X分鐘看完電影”的UP主相比,內容質量顯然不可同日而語。

影視劇二創短視頻已死?

Alex Meyer的影視分析視頻

影視劇二創短視頻已死?

Alex Meyer的影視分析視頻2

另一方面,對於這些博主來説,想要在授權範圍內發佈作品,少不了其它社會主體的共同努力,比如短視頻平台方。

在律師劉彬看來,二創視頻的解決方案可以借鑑電商平台的“避風港原則”:

當電商平台在直播過程中出現侵權行為,平台需要構建“通知-刪除-轉送-反通知-恢復”的網絡著作權侵權處理流程。 “避風港原則”將平台區別於平台用户,平台只要履行“通知-刪除”義務,就可以駛入避風港,不用為用户的上傳行為承擔責任。

抖音、快手等平台,也可以及時將侵權信息反饋給博主,敦促博主和影視版權方取得聯絡。

但他也表示,在知識產權領域還存在一個“紅旗原則”:

當侵權像紅旗一樣迎風招展時,對於平台來説,就涉嫌明知故犯,需要盡到事前杜防範侵權的責任,這就是引申出的紅旗原則。

這也同樣可以作為短視頻平台加強監管的一個參照原則。

事實上,關於平台方針對影視劇二創究竟應採用“紅旗原則”還是“避風港原則”,業界人士莫衷一是。畢竟,過度將維權壓力轉嫁到任意一個權益主體,都不利於行業的良性發展。

不過,對於短視頻二創的知識產權爭議,畢竟還有監管部門和法律條款可以起到規範作用。

劉彬還告訴鈦媒體,影視劇二創還可以借鑑音樂行業的相關管理模式。

在音樂版權方和播放方(KTV店、餐飲店)之間,有一箇中國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簡稱音著協),音著協會集中管理權利人的授權。比如,一家KTV想要獲得一首歌的授權,只需向音著協支付一定的費用即可,同時音著協定期向版權方分配使用費。這樣,對於商業主體來説,也不需要直接與每一家唱片公司對接,就很大程度上解決了繁瑣的授權流程。

李策律師也介紹,海外也有可以借鑑的相關法律政策,比如美國的合理使用。合理使用最早出現在1841年美國的判例中。國際上認定合理使用的方式主要有《伯爾尼公約》的“三步檢驗標準”和美國《1976年版權法》的“四要素檢測法”。

前者主要指合理使用必須在特定情況下不得與作品正常利用相沖突,不得不合理地損害權利人的合法權益。後者主要指合理使用的過程需要從四個方面來界定,分別是使用的目的、受版權保護的性質、使用數量與作品整體對比、具體的使用對著作權作品價值的影響。這些標準可以在爭議出現時,用以解決相關的衝突。

由此可見,在制度的規範化和權利主體的協同之下,通過前置預防、事中處置、事後裁決等方式,影視劇的二創視頻一定能找到一條合規的出路。而這條出路,才會是影視博主和短視頻平台長久的生存之道。(本文首發鈦媒體App,作者 | 陶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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