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嫦娥五號帶回的2公斤月壤歸誰?中國必須向別國共享嗎?

由 不新伏 發佈於 科技

2020年12月2日22時,所有中國人都應銘記這個時間。經過約19小時月面工作,嫦娥五號完成月面自動採樣封裝,成功將月壤樣本“打包”。

浩渺星空給予人類探索宇宙的無盡可能,“嫦娥”奔月,“天問”飛天,我們前進的腳本從未停止。在上個世紀時,美國和前蘇聯先後發射探測器到達過月球表面,美國甚至成功發射多次載人登月飛船,並從月球表面運回了382公斤的月球土壤和岩石,前蘇聯也從月球上運輸了300多克的月球土壤,中國或將成為人類歷史上第三個把月球物質帶回地球的國家。

遐想浪漫星空,終須腳踏實地,嫦娥五號帶回來的月壤樣本該歸誰?

(黃豆大小的月岩樣本,要用放大鏡才能看清楚)

美國阿波羅計劃六次登月共帶回381.7千克月岩樣本,前蘇聯月球計劃3次任務帶回301克月岩樣本。1978年中美建交,美國曾贈送中國1克月岩,後來一半用於研究,另一半收藏於北京天文館。如今,美國、俄羅斯專家均表示希望中國能分享月壤及研究數據。中國會不會“禮尚往來”,我們不得而知。

先佔是國際法中國家取得領土主權的一種原始方式。伴隨西方國家殖民掠奪,現代社會可供先佔的無主地已然罄盡,因而先佔制度在當下已不合時宜。在國內領域,我國《物權法》並不承認先佔先得。

另,世界各國達成國際公約以約束彼此的領土擴張慾望,誰敢造次,誰就是國際社會的失信者。

如:《南極條約》凍結了對南極的領土要求。對南極領土任何國家不得提出新的或擴大現有要求,南極領土僅用於和平目的和科學研究。《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規定,國際海底區域及其自然資源是人類共同繼承的財產,任何國家不得對該區域主張主權或行使主權權利,不得將該區域據為己有。

既然地球內先佔指望不上,那麼外太空能否先到先得呢?

去月球搞圈地運動不行,去月球挖點土可以。

《外層空間條約》規定任何國家利用、開發月球都必須是為了全人類的利益,任何國家不得為了自己的片面利益利用月球,不得對月球行使主權。

第二條 各國不得通過主權要求,使用或佔領等方法,以及其他任何措施,把外層空間(包括月球和其他天體)據為己有。

不能佔有領地、卻能開發、利用月球資源,換句話説,各憑本事,誰行誰上。只要有真本事,將來咱在月球上吃火鍋都沒人敢説三道四。

中國必須共享月壤樣本嗎?當然不。1984年聯合國通過的《指導各國在月球和其他天體上活動的協定》(簡稱“月球協定”),月球及其自然資源是人類共同財產,任何國家、團體和個人不得據為己有,但允許各國開發利用。注意!中、美、俄等技術領先國家都未加入該協定,中國沒有義務慷慨解囊。

可上九天攬月,可下五洋捉鱉,談笑凱歌還。

世上無難事,只要肯登攀。

【來源:黃河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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