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網絡文明建設”
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審議通過《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以下簡稱《建議》),首次明確提出“加強網絡文明建設”。建設具有中國特色的網絡文明,無疑是我們面臨的重要任務。
隨着以信息與通信技術為核心的智能革命的深入展開,人類文明越來越從依賴於科學技術發展的形態轉向由科學技術驅動發展的形態,人類社會不僅從工業社會轉向信息社會,而且有跡象表明,正在邁向智能社會。在人類社會快速轉型的進程中,網絡化越來越像水和電一樣成為人們生活的基礎設施,特別是新冠肺炎疫情的全球肆虐,加速塑造了“一切在線、萬物互聯、掃碼操作、點擊支付”的生活方式。這表明,互聯網平台已經不再只是一個虛擬空間,更不再只是充當傳遞信息的直通車,而是成為人們重構世界的驅動力,成為變革社會的轉角石。
但與此同時,隨着信息化、網絡化、數字化和智能化的更新迭代與彼此強化,互聯網也變成了網絡亂象的滋生地,各種低俗網絡文化的蔓延,防不勝防的網絡詐騙事件的頻發、網絡謠言四起以及濫用個人信息等現象,帶來了前所未有的治理挑戰。因此,加強網絡文明建設不僅是大力推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應有之義和提升文化實力的現實需求,而且是部署落實《建議》中明確提出的到2035年建成文化強國的戰略選擇。
加強網絡文明建設,不能簡單地採取過濾、刪帖、封號等消極措施來完成,而應該當作一項系統工程來落實,需要確立複雜性思維和相關性思維,在全面瞭解當代信息與通信技術的本質特徵基礎上,以明確的法律法規來管制,以積極的價值引導為準則,至少從下列四個着力點為抓手來全面推進。
首先,加強網絡文明建設,需要以大力推進保護個人信息的法制化進程為基礎,處理好社會的不透明性和人的透明性之間的關係。因為人的網絡化生存創造了一個超記憶、超複製、超擴散的數字世界,在這樣一個數字永生的世界裏,人不僅失去了對個人信息的控制權、管理權,具有了自己無法管控的數字身份或數字畫像,而且解構了傳統意義的私人空間和公共空間概念,建構了一個虛實結合的網絡空間,也被稱為“第三空間”。在這種情況下,如何保護人的個性化數據、行為習慣、興趣愛好等信息的私密性,成為加強網絡文明建設的第一個着力點。
其次,加強網絡文明建設,需要以提升人的判斷力為基礎,處理好促進平台經濟發展和淨化網絡空間之間的關係。人的網絡化生存使人的注意力成為商家開發的經濟資源,也成為算法系統抓取個人的信息感知趨向和進行有針對性的推送相關信息的合理依據,從而拉開了“投餵”時代的帷幕。而“投餵”時代既是一個信息極端碎片化的時代,更是一個寄生於自媒體之上的信息真假難辨的時代。在此情況下,如何提升人們過濾虛假信息和判斷事情真相的能力,成為加強網絡文明建設的第二個着力點。
再次,加強網絡文明建設,需要以重塑問責機制為基礎,處理好促進網絡技術的向善發展和控制人對網絡的心理依賴之間的關係。一方面,人的網絡化生存使搜索引擎成為人們透視世界的主要窗口,使人與搜索引擎之間的關係從認知關係轉變為權力關係。另一方面,搜索引擎具有的個性化推送能力,使人與數字世界之間的關係發生了逆轉,不是人來適應數字世界,而是數字世界來適應人,從而進一步固化了人的社會分層,遮蔽了人的認知視域。對基於搜索引擎的認知責任的追溯,既不能完全歸屬於使用者或設計者,也不能完全歸屬於工具本身,而是歸屬於整個網絡系統中交互性的內在行動。基於此,如何重塑科學—技術—社會—認知一體化系統中的問責機制,成為加強網絡文明建設的第三個着力點。
最後,加強網絡文明建設,需要前瞻性地為智能革命的深化發展有可能導致的各種改變做好思想準備與政策引導。當代科學技術的信息化、網絡化、數字化和智能化發展,將會把人類社會帶向科學—技術—社會高度糾纏的社會。在這樣的社會中,人的解放將向着從雙手到大腦、從肌肉到心靈、從體力到精神、從有形到無形的方向拓展,最終,使人類擁有充足的自由支配時間。在此情況下,如何重構新社會契約、如何重塑勞動分配機制、如何豐富人的精神生活、如何促進人們追求高尚的生命意義,將成為加強網絡文明建設的第四個着力點。
作者:成素梅(上海社會科學院哲學研究所研究員)
《光明日報》( 2020年12月01日 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