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楊是中國體壇的驕傲,之前由於興奮劑事件而被國際體育仲裁法庭處罰8年禁賽,很多粉絲都替孫楊感到不公,而我們也相信孫楊並未在參賽中使用興奮劑。判罰之後孫楊也是一直提起上訴,近日孫楊事件有了新的變化——撤銷孫楊禁賽8年的處罰,並且官方公佈了撤銷原因。
瑞士當地時間1月15日,瑞士聯邦最高法院發佈新聞公報,由於國際體育仲裁法庭仲裁小組中的一名仲裁員存在偏見和歧視,瑞士聯邦最高法院決定撤銷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對中國游泳運動員孫楊的8年禁賽處罰,國際體育仲裁法庭需要組建一個新的仲裁小組重新作出判決。
在2020年12月24日,瑞士聯邦最高法院曾發佈新聞公報,宣佈撤銷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對孫楊的禁賽處罰,但並未公佈原因。本次公報則是瑞士聯邦最高法院首次公佈撤銷上述判決的原因。
2020年2月28日,孫楊因興奮劑違規被國際體育仲裁法庭禁賽8年,孫楊就此判決向瑞士最高聯邦法院提出上訴。公報中顯示,孫楊在上訴申請中指出,其本人於2020年5月中旬在互聯網平台上注意到的一篇文章顯示,國際體育仲裁法庭此案中的仲裁小組主席弗拉蒂尼存在偏見和歧視。這篇文章的內容中包含了弗拉蒂尼於2018至2019年間在個人社交媒體平台上就動物保護方面發表的一系列言論,其中對中國人使用了歧視性語言。
瑞士聯邦最高法院認為,孫楊的調查舉證合法有效。通過調查相關言論,瑞士聯邦最高法院認為該仲裁小組主席一系列充滿暴力的表述明顯存在問題,其中一些表述明確地指向了中國人的膚色。而且,部分存在問題的表述甚至是在其已經被任命為孫楊案仲裁小組主席後所發表的。因此,瑞士聯邦最高法院支持了孫楊對於該仲裁小組主席公正性的質疑,撤銷了國際體育仲裁法庭的禁賽判決。國際體育仲裁法庭需要重新組建仲裁小組審理此案並作出判決。
回顧孫楊禁賽事件始末:
2018年9月4日,孫楊的一次賽外興奮劑檢查,由於對檢查人員出示的資質證明存疑,此次檢查最終未完成執行。
2019年1月,國際泳聯裁決此次檢查無效,孫楊不存在違反《世界反興奮劑條例》的行為。兩個月後,世界反興奮劑機構因不滿裁決結果,向國際體育仲裁法庭提出上訴。
同年11月15日,國際體育仲裁法庭應孫楊方面訴求,進行公開聽證,聽證會長達12小時。裁決結果將擇日公佈。
2020年2月28日下午5點,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AS)宣佈了此前世界反興奮劑機構(WADA)訴中國游泳運動員孫楊和國際泳聯(FINA)一案的一審仲裁結果,從2020年2月28日開始孫楊被禁賽8年。隨後,國際泳聯在其官網上發表聲明,已經獲悉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AS)關於世界反興奮劑機構起訴中國游泳運動員孫楊一案的判決,稱將執行CAS對孫楊禁賽8年的裁決。
2月28日當天,孫楊在媒體平台上對此表示憤怒和不解,並決定上訴至瑞士聯邦最高法院。
4月28日,孫楊向瑞士聯邦最高法院提出申請,要求撤銷體育仲裁法院於2020年2月28日作出的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