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珂締緣就兩球員拒隨隊參加全運會發布聲明:申花涉嫌違約

由 宗政從蓉 發佈於 體育

虎撲02月02日訊 針對此前金順凱、朱啓文兩名由珂締緣培養、現效力於上海申花的球員拒絕履行約定代表江蘇參加全運會一事,江蘇中南珂締緣俱樂部發布官方聲明稱,上海綠地申花在明知道這兩名球員根據轉會協議,全運會資格代表江蘇的情況下,還涉嫌違約讓他們簽署了代表上海蔘賽的《第十四全運會足球運動員代表資格協議書》。

聲明全文如下:

事由緣起

2020年11月9日,中國揚州大運河城市足球精英邀請賽如期開打,珂締緣連戰連捷闖入決賽,在與上海綠地申花足球俱樂部之間的冠亞軍之戰中,中南珂締緣以4-3的比分戰勝對手,並以全勝戰績奪得本次邀請賽冠軍。

這個含金量十足的冠軍為我們帶來了一個可以為省爭光的機會!中南珂締緣足球俱樂部被委以重任,授命俱樂部以2003年齡段隊伍為班底組建全運隊伍,屆時代表江蘇參加2021年9月份在陝西舉辦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四屆全國運動會(全運會)足球項目男子U18組別的比賽。

接到命令後,我俱樂部認真對待上級安排,立即着手開始組隊備戰任務。其中在徵召金順凱、朱啓文兩名球員時遭遇了重重阻礙。

徵調受阻

金順凱於2011年5月28日與我俱樂部簽訂培訓協議,朱啓文於2012年6月30日與我俱樂部簽訂培訓協議。兩名球員於2017年5月27日轉會至上海綠地申花足球俱樂部,我俱樂部分別培養兩名球員6年和5年。

根據轉會協議第五條約定,球員在轉會至上海綠地申花足球俱樂部後,球員的全運會、青運會及省運動會代表資格歸屬江蘇省所有,包括初賽、預賽、複賽和決賽。

具體內容如下:

2021年1月22日,我俱樂部將徵調函通過傳真的形式發送至上海綠地申花足球俱樂部;

2021年1月24日,我俱樂部指派工作人員前往上海與上海綠地申花足球俱樂部相關負責人及家長面談;

2021年1月25日,我俱樂部通過郵件形式將徵調函發送至上海綠地申花足球俱樂部相關負責人郵箱。

在數次徵調後,我俱樂部接收到申花方面的回覆:現在不是申花不放人,而是球員家長和球員本人不願代表江蘇參加U18組別全運會比賽,想代表上海U20組別參加全運會,並由上海市足協轉給江蘇省足協兩份格式一樣已由球員本人簽署的聲明。

我們都知道任何足球俱樂部都擁有俱樂部簽約球員的所有足球權力。

上海綠地申花把不願履行轉會協議里約定的“全運會資格屬於江蘇”這一重要條件的責任推給球員家長及球員本人,並表示是球員本人不願簽署《第十四全運會足球運動員代表資格協議書》。與此同時,上海綠地申花在明知道這兩名球員根據轉會協議,全運會資格代表江蘇的情況下,還涉嫌違約讓他們簽署了代表上海蔘賽的《第十四全運會足球運動員代表資格協議書》。

我方聲明

其一:協議簽署便具備法律效應,兩名球員的轉會協議中已明文規定球員全運會資格代表江蘇這一無法辯駁的內容。無論兩名球員個人意願如何,都不能凌駕於用於約束協議的法律效應之上!更何況,這兩名球員現在是上海申花足球俱樂部的球員,申花對這兩名球員的相關足球行為擁有絕對控制權,申花足球俱樂部涉嫌在知道協議內容的前提下主動要求這兩名全運會資格屬於江蘇的球員簽署聲明和代表上海蔘賽的《第十四全運會足球運動員代表資格協議書》,甚至企圖把責任推卸給球員與球員家長。這些做法,無論從法律還是從道義的角度,都是非常不可取的!

其二:兩名球員自與我俱樂部簽訂培訓協議以來,我俱樂部傾心培養其5、6年。“做好人、讀好書、踢好球”,是我俱樂部的理念,無論他們現在是否還對我俱樂部抱有感情,我俱樂部作為長時間以來成功培養他們的來自江蘇的足球俱樂部,都始終對他們報以感情和祝福,並盼望着他們能夠早日為國效力,而不是申花俱樂部用於涉嫌違約的擋箭牌。

其三:上海綠地申花足球俱樂部在明知協議內容為這兩名球員的全運會代表資格屬於江蘇的情況下無視協議,涉嫌主動去向球員及球員家長溝通遊説,出現了與轉會協議沒有任何關係的球員簽署聲明。這種行為完全是推諉扯皮,混淆視聽!

其四:上海作為中國最要的對外窗口,契約精神也應包含在城市精神中。早在2011年11月,中共上海市委九屆十六次全會就提出要結合上海歷史文化積澱和現階段發展實際,積極倡導“公正”、“包容”、“責任”、“誠信”的價值取向。因此我俱樂部呼籲上海足協與我們一起來抵制這種不遵守契約精神的行為!

其五:針對全運會運動員代表資格問題,上海市足協給江蘇省足協的回覆函的反饋內容中“中國足協注重運動員自主意願”這一原則沒有問題,我俱樂部也支持和擁護。我俱樂部自成立以來一直致力於為中國足球培養優秀球員,一直積極響應足協號召,維護足協各項政策法令,並在足協授權範圍內與球員簽訂相關合法合規的協議。但我俱樂部也認為任何行為、意願或者小聰明都不能凌駕於法律的約束之上。

自黨的十八大以來,黨和國家領導人在國內外多個重要場合強調誠信的重要性,為誠信在社會生活、外交關係和時代價值上的體現開啓了多維視野,提供了基本遵循。

無信不立,在這一重要指導下我俱樂部提出了以上五條聲明,如有不妥之處還請指正,我俱樂部願隨時積極配合申花俱樂部按照協議協助江蘇全運會球員徵調事宜,望申花俱樂部履行協議,共同為中國足球運動的各方面發展、進步做出應有的表率與努力。

此前,上海申花官方微博曾發佈了一份律師授權聲明稱,《中國足球青訓2021年第一案:上海申花涉嫌違約,拒絕放球員履約為江蘇全運隊效力》相關報道一文為不實文章,並嚴重侵害申花俱樂部名譽。

律師聲明如下:

針對該文章,上海綠地申花足球俱樂部【下簡稱“申花俱樂部”】現授權律師發表聲明如下

一、全運會足球比賽作為全國相應年齡段最高水平的足球賽事,申花俱樂部歷來支持所屬球員代表國內各省市自治區參加該項賽事;

二、球員的全運會參賽資格認定,系由各省市自治區體育局、足球協會依據中國足球協會的相關參賽註冊要求決定,和俱樂部無關;

三、據中花俱樂部瞭解,江蘇省足球協會,確實發文至上海市足球協會,擬徵調二名球員代表江蘇省,參加第十四屆全運會足球項目男子18歲以下年齡組集訓及比賽;

四、據申花俱樂部瞭解,上海市足球協會,已經依據中國足協下發的《關於第十四屆全國運動會足球項目運動員註冊、交流及代表資格確定的通知》,回覆了江蘇省足球協會;

五、申花俱樂部不存在所謂“涉嫌違約,拒絕放球員履約為江蘇全運隊效力”的行為。

申花足球俱樂部認為,該文章已經涉嫌侵害申花足球俱樂部名譽,現授權律師向網絡用户“苗原Mark”,及網絡服務提供者北京某科技公司、北京微夢創科網絡技術有限公司(即“新浪微博”的運營單位),提出如下要求:

1、要求網絡用户“苗原Mark”立即停止傳播不實信息,立即刪除相關文章,消除影響,並在相關手機APP及網站就此文章,向申花俱樂部道歉;2、要求網絡服務提供者立即採取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等必要措施,在相關手機 APP及網站,刪除該文章;

我們將視網絡服務提供者和網絡用户的回覆,決定後續是否依法採取進一步法律行動,維護申花俱樂部的合法權益;必要時,我們不得不將向相關方提起訴訟。

(編輯:姚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