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奧運口罩”?一商貿公司被查

東京奧運會上,中國奧運健兒的出色表現讓國人激動萬分,運動健兒們佩戴的“奧運口罩”在奧運賽場上十分吸睛。一些不法商家也盯上了這一“商機”,打起了“奧運口罩”的主意。

近日,白雲區市場監管局接羣眾舉報,廣州xx商貿有限公司在其開設的京東商場“xx旗艦店”上涉嫌銷售印製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和奧林匹克五環標誌的口罩。接報後,執法人員立即到當事人的經營場所進行檢查,現場查扣印有中國國旗和奧運五環圖案的“奧運口罩”一批,目前該案正在調查處理中。

賣“奧運口罩”?一商貿公司被查

此前,中國奧委會對外聲明,東京奧運會中國體育代表團佩戴的“奧運口罩”是帶有中國奧委會官方標誌的“代表團口罩”,為代表團自用,未進入市場銷售,同時,中國奧委會也未許可上述商家在商業活動中使用“奧林匹克”有關標誌。

未經許可

任何人不得為商業目的使用奧林匹克標誌

根據《奧林匹克標誌保護條例》,包括奧林匹克五環圖案標誌在內的奧林匹克標誌都納入了奧林匹克知識產權的保護範圍,未經標誌權利人許可,任何人不得為商業目的使用奧林匹克標誌。被查處的商家未取得權利人許可,就擅自銷售帶有奧林匹克標誌的口罩,侵犯了奧林匹克標誌專有權。

開展專項執法行動

接下來,白雲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將結合北京冬奧會即將舉辦之際,開展迎奧運知識產權保護專項執法行動,嚴厲打擊侵犯知識產權特別是奧林匹克標誌專有權,以及違規使用奧林匹克標誌用於廣告宣傳等違法行為,切實維護知識產權權利人和奧林匹克標誌權利人的合法權益,積極營造我區良好的知識產權法治環境、市場環境、文化環境。

賣“奧運口罩”?一商貿公司被查

消費者可通過12345進行舉報

在此,提醒各企業,以營利為目的,將奧林匹克標誌用於商品、商品包裝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書上;用於服務項目中;用於廣告宣傳、商業展覽,製造或者銷售奧林匹克標誌等,這些行為都屬於涉嫌侵犯奧林匹克標誌專有權。企業未經奧標權利人許可,不為商業目的使用奧林匹克標誌,不在企業微信公眾號、微博、官網等媒介平台上,借慶祝之機使用奧標進行潛在的商業化宣傳。同時鼓勵廣大消費者,發現“奧運五環”及相關奧運標誌用於任何形式的商業宣傳,可通過12345進行舉報。

來源:新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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