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超聯賽又出“幺蛾子”事件,澳大利亞外援穆伊在新賽季以來就一直“脱隊”的情況下,近日正在與上海海港俱樂部商討解約一事。這次解約事件發起方是穆伊本人,拿着中超當前高薪的他竟然在本人“毀約”的情況下大談“賠償”,要求海港支付一定的剩餘工資,真不知道中超俱樂部為何總當冤大頭。
2020年9月份,當時還是上海上港俱樂部以450萬歐元從英超引進了穆伊,摺合人民幣花費3000萬。雖然轉會身價並不算誇張,但是穆伊卻拿着高達300萬英鎊約合2400萬人民幣的超級高薪。而他加盟海港俱樂部的頭兩個賽季裏,各項累計出場也就只有31場比賽。雖然穆伊的表現較為出色,但他並非頂級巨星,按照過去兩個賽季的綜合表現,上海海港在轉會費和兩年工資至少為其花費了7800萬元。這筆費用遠不及在胡爾克和奧斯卡身上的投資,但是對於一名普通的亞洲球員來説已經算是天價!
只踢了31場比賽就想提前走人,要知道上海海港平均一場比賽要為穆伊支付250萬元的費用!就算俱樂部再不差錢兒,這樣“打水漂”的操作還是令人心酸不已。上海海港在過去兩個賽季都沒有拿到中超冠軍,本賽季更是因為核心外援缺陣而捉襟見肘。穆伊此時離開可以理解,但是從合同角度看,沒有踢比賽還主動請辭,他有何臉面索要今年的工資?中超雖然不是第一次當冤大頭,但是回回當冤大頭究竟是俱樂部運作不規範導致,還是整個聯盟不懂得研究國際足聯的規則?
如果加上穆伊方面想要提出的“索賠”,上海海港在使用他踢的31場比賽,平均每場狂燒的錢可能不止250萬!31個250萬,這能夠解救因錢而死的重慶隊?中超聯賽在近些年遭遇嚴重的生存危機,上海海港雖然沒有傷筋動骨,但是被外援們玩兒的團團轉,真是令人惱火。簽約之前在合同的制定和違約條款的限制方面處處被動,多少前車之鑑都成為他人拿捏中超俱樂部的“良好範例”。似乎在中超撈金如同是大風颳來的財富,外援、經紀人還有中間商都能賺得盆滿缽滿。
中超俱樂部的職業為何不能用合同拿捏那些着急想走人的外援?既然是魚死網破,為何不能借世界盃開賽前來限制一下穆伊?按照目前的合同,穆伊要到明年7月才能成為自由身。如果雙方的合約比較完善,那麼遲遲不來報到參加訓練和比賽的穆伊應該得不到全量的高薪,同時要提前走人,要麼新東家為他掏解約金,要麼他自掏腰包走人。哪裏有白白走人還在工資上漫天要價的道理?究竟是此前媒體人報道不準確的問題,還是俱樂部經營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