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非魚,焉知魚之樂?”這句話告訴我們,有時候不要做道德帝,用鍵盤去要求別人做這做那,因為一個人做什麼,是他的自由,畢竟每個人的做事方式和思維是不一樣的。
可是,如果一個人把事情做得太出格了,超出了人們的接受範圍,雖然在相關的規定裏找不到懲罰的方式,但是在人們的眼裏,世俗的眼裏,還是會受到譴責的。
常飛亞補招進國足
“廣州富力球員常飛亞被補招進入國足。”
這則消息其實引起了球迷的議論。因為常飛亞之所以能夠進國足,是有人受傷了。按理説球員受傷是很正常的事情,畢竟競技體育,球員天天訓練,能不受傷?所以誰也避免不了受傷,憑什麼要求球員每一刻都是健康的?
可是這名受傷的球員,是受傷的“常客”。
某賽季初,裏皮國家隊時期,該球員在國家隊比賽時以受傷為名,回到俱樂部。可是三天後的聯賽,這名球員上場,表現搶眼。球迷戲稱:隊醫真的妙手回春。
同年十月,新聞報道,該球員被球隊請進俱樂部股東公司的學習班,學習的原因是,該球員和隊中另一名球員頂撞國足教練。但是給球迷的感覺是,雖然俱樂部表面上説維護國足利益,説到底還是為了俱樂部利益。因為僅僅一場比賽過後,該球員就上場了。而所謂的停賽一場,是因為那場停賽的比賽,無關緊要。
而這只是該球員表現中隨便撿出的兩例。這是裏皮擔任國家隊教練時期。後來李鐵進入國家隊做教練。但是自從李鐵擔任國家隊教練以後,該球員幾乎每次被李鐵招進國家隊,要麼以受傷為名報道訓練幾天後,就回到俱樂部,要麼直接以受傷為名,不去國家隊報到。
著名球員范志毅曾經説過,作為一名球員,進入國足,是每個球員的夢想。這句話在2010年以前,是很貼合實際的。那時候范志毅為了進入國足比賽,在教練米盧沒有將其招入國家隊後,不惜放下自尊和另一名和好。
而這一切在2010年以後變了。隨着球員收入的提高,我們在國家隊比賽的時候,經常看到球員在國家隊的比賽裏縮手縮腳,而在俱樂部比賽裏卻生龍活虎。球迷們不禁納悶,這些球員怎麼了?為什麼俱樂部和國家隊的比賽差距如此之大?其實很簡單,因為高收入讓他們必須保護好自己,要知道國足比賽先不説能不能贏下對手,即便贏了,能有多少獎金?
於是在有些球員眼裏,國腳的身份,除了能讓他們有資格拿到高薪之外,其餘的一無是處。至於指望他們比賽竭盡全力,説實話真的是妄想。而這名球員更出格,他曾經直言:我回到國內就是為了賺錢。
想想在俱樂部的表現,再想想國家隊的表現。國家隊比賽其實經常添亂,不是犯規吃牌,就是踢斷別人的腿,不是在球隊爭取時間的時候和對方球員吵架,就是在國家隊關鍵時刻他去犯規幫助對手消磨自己寶貴的時間!
我們承認他有踢球的天分和優勢。可是在情商方面,這名球員不但自私,還自我。這樣的球員你指望他為國足竭盡全力,你指望他為國足帶來驚喜,你相信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