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殘奧會 | 二次決賽再奪冠 中國選手包攬金銀牌再無爭議

由 烏雅建義 發佈於 體育

8月29日晚,引人矚目的2020東京殘奧會女子50米自由泳S11級(視覺障害S11級)二次決賽在東京水上運動中心進行,中國選手馬佳、李桂芝與第一次決賽時一樣,依然包攬了冠、亞軍,其中馬佳游出了29秒20的成績,創造了該項目新的世界紀錄,而李桂芝的成績是29秒72。之所以説該項決賽引人矚目,是因為女子50米自由泳S11級決賽在8月27日已經進行過一次,當時馬佳和李桂芝分別獲得了冠、亞軍,馬佳游出的29秒46的成績還打破了此前由塞浦路斯運動員卡羅利娜·佩倫德里圖保持的29秒92的世界紀錄。不過在頒獎儀式已經進行完畢的情況下,東京殘奧委受理並接受了一名參賽的荷蘭運動員的二次抗議,決定在29日晚重新進行比賽,且暫時收回了前三名運動員的獎牌,已取得的成績無效。

當時東京殘奧會官網給出的重賽原因是:賽後有選手提出申訴,表示比賽中由於選手間產生了身體接觸而影響了比賽成績,經由裁判團隊商議決定該項比賽需重賽。與奧運會的通常做法和申訴程序不同的是,殘奧會官網並沒有提及是哪國選手提出了申訴,也沒有公佈申訴內容。不過,據8月28日日本媒體援引荷蘭媒體的報道稱,是荷蘭運動員利塞特·布魯斯曼對該項決賽的結果提出了抗議。布魯斯曼的理由是,中國運動員李桂芝在遊進過程中手臂伸過中線三次,並打到自己,導致自己在泳道上改變方向,進而影響了比賽成績,布魯斯曼在這場決賽中最終位列第四。當時中國選手馬佳在第3泳道,李桂芝在第5泳道,布魯斯曼位於第6泳道,李桂芝與布魯斯曼位於相鄰泳道。

據日本媒體透露,在布魯斯曼第一次提出抗議之後,裁判委員會一度駁回了她的請求。但布魯斯曼又第二次提出了抗議,這次則被裁判委員會接受,並決定該項決賽重新舉行,時間被安排在了8月29日晚。

如果是奧運會游泳比賽,出現運動員成績取消、召回已經出發的選手、甚至重賽的原因通常是因涉事運動員在起跳出發、轉身、或者泳姿、潛泳距離等方面不合規造成的。而按照以往殘奧會出現過的先例,比賽重新進行的原因多來自於參賽選手對其他參賽者級別的劃定出現了爭議而產生了相應問題。像這次女子50米自由泳S11級決賽中出現的因“跨泳道產生了肢體接觸”而產生了爭議,並最終被判定重賽的例子並不多見。不過,既然是裁判委員會和殘奧委在有運動員持續提出抗議的情況下決定重賽,應該是在確認了事實之後而決定的,其他運動員只有遵守。

而這對於身為殘奧選手、並且已經拿到了金、銀牌的馬佳和李桂芝來説,確實在心理和身體上面臨着新的雙重考驗,好在兩人有比其他選手高出一籌的實力,最終二人克服了困難,在重賽中再次包攬了金、銀牌,用優異的成績回擊了爭議。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劉艾林

編輯/周學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