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結束的東京奧運會熱度未消,搶注奧運會冠軍姓名作為商標的行為卻已暗流湧動。近期,奧運會冠軍楊倩、陳夢、全紅嬋等姓名被申請註冊商標事宜,引發廣泛關注。對此,中國奧林匹克委員會官方微博發佈提示:社會各界開展相關商業活動,應當保持理性,切實尊重運動員合法權益。
近些年來,惡意搶注國內外知名商標、商號、名人姓名的行為屢見不鮮。搶注閒置、待價而沽的情況較為普遍,甚至有同一主體囤積數量多達幾百件甚至幾千件商標。惡意搶注囤積商標成了一些企業、個人的生財之道。
商標是一種商業資源,商標權是指商標所有人對其商標所享有的獨佔的、排他的權利。商標法規定:“未經授權,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義將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標進行註冊,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異議的,不予註冊並禁止使用。”“對惡意申請商標註冊的,根據情節給予警告、罰款等行政處罰;對惡意提起商標訴訟的,由人民法院依法給予處罰。”而“惡意攀附他人商譽、搶注較高知名度商標的申請”“申請註冊名人姓名商標等他人在先權利的惡意商標申請”以及“不以使用為目的”的申請等,便屬於“惡意申請商標”之列。
奧運健兒為國爭光,家喻户曉,其姓名成為拼搏精神的代名詞,未獲得運動員本人授權,就以奧運健兒姓名惡意搶注商標,侵犯了運動員合法權益,特別是有的運動員尚未成年,擅自用其姓名惡意搶注商標,不僅違反了商標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規定,還背離公共道德,給當事人帶來很大煩惱,理當大力喝止。
更應注意的是,惡意搶注商標也是對社會公共資源的極大浪費。由於違法搶注商標事件屢屢發生,大批量的惡意搶注商標倒逼守法企業註冊大量防禦性商標。比如,小米公司不得不註冊了“大米”“藍米”“黑米”等近似商標。這不僅增加了企業成本,也導致我國商標申請量很大,使用率較低,造成了社會資源的浪費。
惡意搶注商標侵犯了權利人的合法權益,嚴重妨礙了市場主體的正常經營活動,損害了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不利於經濟健康發展。監管部門應對惡意搶注商標的違法行為予以打擊和監管,並開展廣泛生動的商標法普法活動,對商標註冊各環節進行嚴密監測,在審查、異議、撤銷等各環節嚴格把關,該駁回的駁回,該撤銷的撤銷,加大惡意搶注商標的違法成本,切實減少惡意搶注商標行為的發生,讓市場運行更加健康高效。(本文來源: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 作者:王麗美)
更多資訊或合作歡迎關注中國經濟網官方微信(名稱:中國經濟網,id:ource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