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報評裁判:中超裁判,這個賽季沒最佳

足球報評裁判:中超裁判,這個賽季沒最佳

虎撲11月16日訊 《足球》報記者陳永日前撰文評論了本賽季中超聯賽的裁判表現,他認為中超裁判,這個賽季沒最佳。

2020中超結束之後,有媒體人給出了心目中的2020中超各項最佳人選,但最佳裁判的一項選擇的是空缺。這個意見,也獲得了大多數球迷的支持。

其實,足協也完全可以這麼選擇,原因就是,2020賽季中超裁判確實問題多多,也缺少可以服眾的裁判,而且在2015賽季,因為新人湧現得實在太少,中國足協曾經空缺了最佳新人的獎項,現在空缺最佳裁判,也沒有什麼不對。當然,非要矮子裏拔將軍也不是不可以,但是,裁判成為重大問題的賽季,最佳的出台有可能再度引發爭議。

爭議事件均與裁判有關

從聯賽第一階段到聯賽第二階段,中超幾乎所有的焦點和爭議事件都和裁判相關,比如第一階段吳金貴的“摸摸你的良心”、北京國安官方微博的“黑暗不會永遠籠罩大地”、國安董事長周金輝的“比賽可以輸,但是絕不容忍黑暗的存在!”

而到了聯賽第二階段,圍繞魯能的連續三場比賽,沈寅豪、馬寧和艾堃都出現了巨大的爭議,沈寅豪的判罰或許可以在“爭議”的層面探討,但馬寧的“判罰”引發的震盪更大,而到了艾堃的判罰,魯能球迷已經麻木了,但更多的中立媒體和球迷站了出來。這種情況,其實反映了中國足球各界對裁判界根深蒂固的“圈子文化”的一種警惕。

在這種情況下,中國足協也做出了本賽季首次的公開“認錯”——表示艾堃的判罰是誤判。事實也證明,足協的這次“撥亂反正”起到了不錯的效果,安撫魯能球迷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隨後的爭冠大戰和保級大戰,都沒有再出現重大爭議判罰,聯賽收官階段的裁判表現還是值得認可的。

當然,從客觀的角度講,因為賽程的縮短,第一階段的比賽事關爭冠組和保級組,第二階段則事關奪冠大戰和保級大戰,比賽比以往更加慘烈,各俱樂部壓力極大,自然也很容易對裁判的錯漏判和誤判反應過激,但總體而言,2020賽季中超裁判的表現確實不盡如人意。

其中,張雷是2020中超唯一一名職業裁判,但從他本賽季的執法情況來看,他的表現不盡如人意,甚至可以説非常糟糕,多個重大爭議都有他的身影。最終,這唯一一名職業裁判,在第17輪、18輪、19輪和20輪關鍵的保級和奪冠大戰的12場比賽中,他都沒有主哨。

這12場比賽,外籍裁判高亨進和金希坤分別執法了3場,本土裁判馬寧執法了2場,傅明、郭寶龍、李海新和石禎祿分別執法了1場,其中石禎祿執法了最終的奪冠大戰第一回合,馬寧執法了最終的保級大戰第一回合。

足協努力提升裁判水平

2020賽季中超結束之後,足協主席陳戌源對裁判給了這樣的評價:“裁判對規則的理解,業務能力水平的提高,確實存在差距。因為知道這是事實,我們特別提出來,希望今年能做得好一些。第二是裁判執法的道德,作風的學習。一定要展現裁判公正執法的形象。什麼叫做公正執法?並不是説每一個判決都是正確的,但必須每一個判罰都是公正的,是有法可依的。”

陳戌源同時表示:“我們對裁判工作進行了簡要小結,請第三方進行了評估,他們給我的數據説98%的判罰是準確的。但是從要求上來講,2%的誤判也是不能允許的,因為這2%很有可能扼殺了一支球隊一年的努力,所以球迷熱議裁判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有些自媒體對裁判涉及人身攻擊是不應該的,我們也應該給裁判一些成長的空間。”

沒有迴避裁判的問題,同時也希望給裁判成長的空間,作為足協主席,這也是應有的態度。

實際上,在宣佈艾堃“誤判”的同時,足協也承諾建立裁判工作對外發布機制,定期把社會廣泛關注的裁判判罰問題,從技術層面對外適當發佈,增強外界對裁判工作的認識。考慮到維護裁判威信,不會公佈所有細節,這也是對國際足聯相關規定的遵守。

到了第19輪和第20輪,中國足協也發佈了兩輪的相關裁判數據,比如第19輪關鍵判罰準確率,VAR前84.38%,VAR後100%,第20輪VAR前86.67%,VAR後100%,而場均判罰距離、場均跑動距離、場均或球跑動距離的數據也有一定的意義。此外,每輪還有最近判距(第19輪王競,第20輪唐順齊)、最高跑動距離(第19輪傅明,第20輪唐順齊)、最高活球跑動距離(第19輪王競,第20輪唐順齊)。

中國足協方面也表示,其實中國足協一直在努力去提升裁判的執法水平,早在賽季初便有了多項改革的設想,隨着本賽季裁判問題的逐漸暴露,足協也有了更大的決心去改變裁判問題。

裁判問題究竟在哪裏?

那麼,中國足球的裁判問題究竟在哪裏呢?其實歸納起來很簡單:

其一,選拔機制有問題。從過去多年裁判的選拔來看,普遍集中在少數幾個地區,這固然有各地域足球開展不平衡的問題,但也不可避免地出現了一些近親繁殖的現象,裁判圈更接近於“師傅帶徒弟,徒弟帶徒孫”的模式,這一點是很讓人憂慮的。

其二,評議機制不透明且形式化。本報記者日前從權威人士方面解到,關於裁判的評議機制,其實有流於形式的嫌疑,目前所實施的三級評議,其一是當值監督組織內部評議,其二是裁判部組織賽區所有裁判監督進行評議,其三則是足協裁判評議組最終認定,足協裁判評議組由退役的前國際級、國家級裁判組成。消息顯示,足協裁判評議組的評議是有流於形式之嫌的,部分評議裁判的意見並沒有得到重視。

其三,對外公開透明不足。這一點足協也在改變。必須要説的是,其實很多事情完全可以通過透明公開的方式把爭議扼殺在搖籃之中,任何重大事件的發酵,往往都是由不公開、不透明所導致的。

值得注意的是,球迷對於裁判的不滿,往往又會延伸到中國足協身上,這也導致包括且不限於裁委會在內的足協部分人士不自覺地和裁判保持同步,結果引發外界更大的爭議。

馬寧在執法魯能國安比賽出現重大爭議之後,在裁委會人員知情的情況下裁判公開歡送馬寧,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這個行為被很多球迷認為是足協對裁判的公開庇護。

當然,必須要説的一點是,中國足協的裁判改革其實並不容易,此前足協也進行過裁判改革,結果引發了巨大的爭議,在某種意義上,足協內部其實也是有着爭議,同樣有着利益牽連的。

裁判改革的路怎麼走?

那麼,中國足球的裁判改革,出路究竟在哪裏呢?

目前來看,職業聯賽的成立或許是一個很好的契機。按照目前既定的方案,職業聯盟成立之後,裁判事務將全面移交給職業聯盟,職業聯盟也可以更加全面地梳理裁判選拔、管理、選派、評議、公佈等相關工作。

相對專業的選拔、管理、選派機制不宜妄加評論,但評議機制的改革其實是勢在必行,比如評議的裁判組成員應由選舉產生,同時引入俱樂部代表、媒體代表和球迷代表,甚至可以引入法律界人士或公證處人士,起到監督作用,保證評議的程序正義,避免評議流於形式。

不過,職業聯盟的成立目前還有一個難點,那就是職業聯盟主席陷入“難產”,原因是多個合適的人選因為多方面的原因不具備或者無意出任職業聯盟主席。

(編輯:玄泉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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