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石禎祿,個人觀點,他真的不適合做裁判這項工作,不是水平問題,而是他犯了裁判這個職業最大的忌諱,找平衡。他沒有給深圳佳兆業的外援出示紅牌,事後為了找回平衡,他也沒有把河南建業的守門員罰下,這反而引起雙方對他的質疑。其實看看以往石禎祿引爆輿論的那些判罰,和這場比賽一樣,比賽雙方都對他非常不滿,所以,石禎祿真的不適合做裁判,尤其是不適合做主裁判。
比賽結束之後,姜至鵬帶頭鼓掌諷刺石禎祿,只是石禎祿背對着,沒有看到姜至鵬的舉動。情緒激動的多拉多想要找裁判理論,所幸被隊友攔住。嚴格來説,姜至鵬和多拉多的做法都是對裁判權威的嚴重挑釁,雖然他們都有各自的理由,但這都不是他們可以挑戰裁判權威的理由。現在的問題是,在裁判組報告裏,有沒有對姜至鵬和多拉多行為的報告。
對於屢屢引爆輿論的石禎祿,還有公開挑戰裁判權威的多拉多,姜至鵬,足協會怎麼做呢?無非以下幾種情況,一是分別處罰石禎祿,多拉多,姜至鵬,並且發佈公告。二是對石禎祿進行內部處罰,不發公告,對姜至鵬,多拉多也進行處罰,發公告。三是不對多拉多,姜至鵬作出處罰,這是因為姜至鵬的動作被攝像機捕捉到了,但石禎祿等裁判因為背對着的緣故沒有看到,所以沒有寫入報告,足協自然不會處罰了。
科普一下,裁判報告裏提到球員的行為,俱樂部申訴裏提到球員的行為,只有這兩種情況,足協才會對球員的行為進行調查,然後決定是否對球員進行處罰。所以,不管媒體怎樣炒作,只要裁判沒看見,對方不申訴,足協都不會對多拉多和姜至鵬進行處罰。那麼,大家覺得,我們是先聽到足協處罰石禎祿的消息呢,還是先聽到處罰多拉多,姜至鵬的消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