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我國馬拉松及相關賽事以井噴之勢快速發展。2019年全年,我國境內共舉辦馬拉松規模賽事1828場,累計參賽人次712.56萬,其中經中國田協認證的賽事達365場,參賽人次80多萬,體育賽事的繁榮有力助推了體育強國建設。
安而不忘危,甘肅白銀景泰“5·22”黃河石林百公里越野賽公共安全責任事件向世人敲響警鐘,其暴露出的大型體育賽事公共安全問題不能忽視,建設體育強國亟須築牢賽事“安全紅線”。
築牢賽事“安全紅線”是發展體育事業的基本前提
各地舉辦的馬拉松及相關賽事已成為引領全民健身的新時尚,羣眾參與熱情極高,這為建設體育強國和推動全民健身事業奠定良好的羣眾基礎。
建設體育強國是全面推進健康中國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健康的實現需要以安全為前提,安全是體育賽事運營的首要原則。賽事安全涉及社會治安、公共安全、衞生安全、交通運輸安全、信息安全等。國家體育總局出台的《體育賽事活動管理辦法》保留了“健身氣功、航空體育、登山”等項目的專門審批權,同時肯定了“公安、市場監管、衞生健康、交通運輸、海事、無線電管理、外事”等特定部門對特定賽事的審批權,這無不彰顯國家對體育賽事安全的重視。在“放管服”改革的大背景下,之所以保留部分審批權正是充分考量了體育相關領域的“安全紅線”。
甘肅白銀景泰“黃河石林越野賽”,曾獲得中國田協認定的“銅牌賽事”、“自然生態特色賽事”等榮譽,但由於組織者缺乏“紅線意識”最終釀成重大事故,其取得的成績也瞬間歸零。這種只重發展不顧安全,對“安全紅線”視而不見的做法,最終會傷害體育強國建設。
賽事“安全紅線”是高壓線,是生命線。逐漸取消或下放賽事審批權,目的在於放活體育市場,促進體育產業高質量發展,並不意味着放鬆了對賽事“安全紅線”的管控。“安全紅線”貫穿賽事運營全過程,最牢靠的“紅線”不是靠審批來把守,而是靠完善的制度將“紅線意識”根植於各賽事相關主體,把履行賽事安全保障義務作為自覺與常態,這才是最牢靠的“安全紅線”。
築牢賽事“安全紅線”是落實依法治體的必然要求
賽事“安全紅線”是底線,堅持底線首先要運用法治思維。法治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託,依法治國是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體育賽事“安全紅線”只有依法確立,體育強國事業才能在法治軌道上長遠發展。
既然是“紅線”,則必須通過精準研判來識別風險,並通過科學立法來劃定“紅線”,不應因噎廢食而盲目暫停、禁止或取消相關賽事。體育運動的特殊性決定了法治不能也不應“苛責”體育固有風險,因為消除體育固有風險的唯一方法就是禁止體育運動。也正因此,因體育固有風險而造成傷害,賽事組織者通常是可以免責的。但非體育固有風險是能夠依法防範和化解的,且因其不可歸咎於賽事本身,所以賽事組織者不必然因此而免責。
非體育固有風險包括兩類:組織風險和非組織風險。組織風險是由於賽事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而產生的風險,非組織風險是由組織者之外原因引發的風險。非組織風險本不可歸咎於組織者,但如果組織者本可預見風險而未採取應有措施,則組織者的不作為就形成潛在風險,該風險具有可歸責性。值得反思的是,如果監管主體能夠依法強化賽事監管,在組織者未履行安全保障義務且觸碰“安全紅線”之時,不論該行為是否造成惡果即依法對其查處,那麼悲劇或許可以避免。
築牢賽事“安全紅線”需完善體育產業合規運營體系
景泰“黃河石林越野賽”的悲劇教訓十分深刻。安全問題已成為覆蓋體育賽事、俱樂部經營、場館運營、體育培訓等重點體育產業的重要問題。在體育產業領域各類審批權取消或下放的背景下,以預防和化解風險為核心的合規運營體系,對促進體育產業高質量發展尤為重要。
體育產業合規運營體系的實施主體應是體育產業從業者,包括體育賽事運營機構、體育俱樂部、體育場館(地)運營機構、體育培訓機構等各類體育產業從業者。體育產業合規運營體系的內容應貫通具體產業的全過程,包括事前、事中、事後各個環節,特別應當強化涉及安全、健康等要素的關鍵過程控制。體育產業合規運營體系應整合全部相關法律法規與標準,需特別重視對行業規範的體系化整合,發揮行業協會在完善合規運營體系中的示範作用。同時,體育產業合規運營體系的實現需要相應配套制度,如賽事安全評審員制度、賽事安全認證制度等,推動企業內控與第三方評價相結合。
為推進體育產業合規運營體系全面建立,可在體育賽事運營領域先行先試,建立賽事安全合規運營體系並配套賽事安全員與賽事安全認證制度,在危局中率先突破,形成賽事產業新發展機遇。
建設體育強國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重要目標之一。近來體育產業領域偶發的安全事件不應成為整個事業的絆腳石,包括馬拉松在內的各類體育事業更不能止步於此,而應當依法築牢賽事“安全紅線”並堅守之,在法治保障下尊重市場規律,在安全前提下加快發展步伐,這才是持續推進體育強國建設的長久之策。
作者:李鍵(上海體育學院)
編輯:陳海翔
責任編輯:穀苗
來源:視覺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