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分析:約瑟夫·楊突遭停賽處罰為哪般?

本文轉自【新華網】;

中國籃協紀律與道德委員會6日發佈一份處罰決定,給予現效力CBA聯賽北控男籃的外援約瑟夫·楊暫停參賽處罰,原因是後者一直未履行國際籃聯籃球仲裁庭(以下簡稱BAT)的裁決。這意味着,在爭奪CBA季後賽席位的關鍵時刻,這位外援將無法出戰,至於何時可以上場,還要看球員執行裁決的情況。

新聞分析:約瑟夫·楊突遭停賽處罰為哪般?

約瑟夫·楊為何會被停賽?停賽決定為何會在這個時間點出爐?他的停賽會給北控俱樂部造成什麼樣的影響?帶着這些問題,記者採訪了相關人士。

據中國籃協紀律與道德委員會相關負責人介紹,約瑟夫·楊由於與前經紀公司CGL Sports LLC發生經紀糾紛,被後者訴至BAT。2020年6月15日,BAT裁決經紀公司勝訴,約瑟夫·楊需向其支付代理費、仲裁費等相關費用。但其後約瑟夫·楊一直未履行裁決。經該經紀公司申請,國際籃聯於2020年8月18日根據內部規章,對約瑟夫·楊作出了禁止國際轉會的制裁。

今年3月底,CGL公司致函中國籃協,請求對約瑟夫·楊給予處罰。根據國際籃聯現行規定,敗訴方所屬的國家(地區)成員協會應積極、及時地採取一切必要措施,確保敗訴方在國際籃聯規定的期限內全面履行BAT裁決。如果國家(地區)成員協會未能遵守本條規定,國際籃聯可根據內部規章的規定對國家(地區)成員協會進行紀律處分。而中國籃協現行章程也明確規定,本會、本會會員及所屬機構和工作人員,以及在本會、本會會員所註冊或備案的組織和個人,須遵守國際籃聯和本會章程及相關規定、準則和決定。

新聞分析:約瑟夫·楊突遭停賽處罰為哪般?

中國籃協紀律與道德委員會經過審查,確認申請人的申請符合受理條件,於是成立專項組處理此事。在經過相關必要程序和嚴格、認真的調查核證之後,中國籃協紀律與道德委員會確認約瑟夫·楊確實未履行BAT裁決。根據《中國籃球協會紀律準則和處罰規定》,中國籃協紀律與道德委員會對約瑟夫·楊做出了暫停參賽的處罰。

有報道稱,由於不認可國際籃聯的制裁,約瑟夫·楊律師團隊曾向國際籃聯上訴委員會提出上訴,但被駁回。此後,約瑟夫·楊律師團隊又向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AS)提出上訴。據中國籃協紀律與道德委員會相關負責人介紹,中國籃協紀律與道德委員會成立專項組之後,曾要求約瑟夫·楊一方在指定期限內就此事進行回覆,告知是否執行BAT裁決以及是否尚在進行其他司法程序。從約瑟夫·楊一方的回應看,他至今尚未執行BAT的裁決。

“約瑟夫·楊一方只回復説正在向CAS上訴,但並未表明上訴是針對‘禁止國際轉會’的制裁還是針對‘支付代理費、仲裁費’的裁決。由於平等主體(約瑟夫·楊和CGL公司)之間的仲裁實行‘一裁終局’的規則,BAT有關約瑟夫·楊需要‘支付代理費、仲裁費’的裁決已經是生效裁決,他的上訴只可能是針對國際籃聯‘禁止國際轉會’的制裁。因此,雖然CAS尚未作出處理,但這並不影響BAT的裁決效力。”這位負責人説。

CBA常規賽進入收官階段,季後賽席位爭奪異常激烈。根據目前的排名,北控俱樂部還擁有晉級季後賽的機會,約瑟夫·楊被暫停參賽,將對球隊產生不小的影響。中國籃協相關人士表示,按照中國籃協相關規定,如果約瑟夫·楊執行完成BAT的裁決,可以向中國籃協申請撤銷處罰。

約瑟夫·楊是在2020年9月從南京同曦俱樂部轉投北控俱樂部的。當時,國際籃聯已經發布對他的國際轉會禁令。但是,因為這一流動不算是國際轉會,也不需要中國籃協開具澄清信,因此當時並未受阻。(新華社記者王鏡宇 林德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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