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據鄭州市惠濟區人民法院消息:
2021年12月3日,自訴人朱婷委託的訴訟代理人到我院提交刑事自訴狀及證據材料,以今日頭條用户“排球人生”、“頑童説球”、“柯南話乒乓”和微信訂閲號“排球Dialogue”、新浪微博ID“第一球迷胖哥”5人捏造事實、通過網絡誹謗自訴人朱婷且情節嚴重為由,要求以誹謗罪追究5被告人的刑事責任、賠禮道歉並賠償有關財產損失。
我院審查過程中,通知自訴代理人補充了相關證明材料,依職權調取了有關證據。經審查,朱婷的自訴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我院於2021年12月27日依法立案。
據此前報道,8月11日晚8點40分,中國女排運動員朱婷發佈了這樣一則消息,同時在博文配圖中附上了一張公證書以及一張上海市公安局案(事)件接報回執單。
朱婷發佈的回執單內容顯示,朱婷委託律師報案。2021年7月19日至8月2日,有網民在網上虛構中國女排隊員朱婷的謠言,故意抹黑朱婷。
朱婷報案後,今日頭條也發佈公告,將造謠賬號封禁處罰:
按照刑法規定,誹謗罪除“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情形外,屬於“告訴才處理”的案件。被害人如果沒有自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追究行為人刑事責任的,人民法院不能對實施誹謗的行為人處以刑罰。“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誹謗案件,應由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明確了適用公訴程序的條件即“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七種情形:引發羣體性事件的;引發公共秩序混亂的;引發民族宗教衝突的;誹謗多人造成惡劣影響的;損害國家形象,嚴重危害國家利益的;造成惡劣國際影響的;其他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
不少網友表示,支持朱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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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方證實
山西絳縣6名失蹤者全部遇難
(來源:中國青年報、中國青年報客户端、澎湃新聞等)
主編:劉倩
本期責編:牛慧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