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時間1月20日,FIBA國際籃聯發佈了一則最新的罰單,這則罰單主要是針對中國男籃、韓國男籃以及中國台北三支需要參加亞洲盃資格賽的球隊,進行的罰款加積分的處罰,由於在2020年11月份原計劃在卡塔爾進行的亞洲盃資格賽被因故推遲,因為各個國家的防疫要求不同,再加上在特殊時期肯定還會以安全為本,所以各國均無法派出隊伍參賽,FIBA也是宣佈把比賽推遲到2021年2月份。
那麼就在2021年2月份即將迎來亞洲盃預選賽之際,FIBA突然之間開出這份罰單,確實是讓我們有些摸不到頭腦,這份罰單預計會處罰中國籃協約等於117萬人民幣以及扣除資格賽2個積分的處罰,但是隻要中國男籃按要求參加接下來的比賽,那麼處罰會減半,那麼這看上去更像是對於中國男籃的威脅,要求中國男籃必須要參加在2021年2月份進行的亞洲盃資格賽。
但是值得一提的是,在這個特殊時期,2月份的亞洲盃資格賽被放在日本進行,目前日本短時間內無法讓外籍人士入境,屆時能夠去參賽還是個問題,與此同時如果中國男籃去參賽,這些球員參加完比賽回國之後還需要進行14+7+7的28天觀察期,屆時才能再返回球隊合練比賽,所以説肯定會影響第三階段常規賽一部分比賽,這對於很多CBA球隊是無法接受的,尤其是遼寧、廣東這些國手雲集的球隊無法接受。
而更加感到荒唐的是,FIBA此前宣佈了亞洲盃資格賽的延期,這本身也是順應和尊重客觀事實的結果,也是受到客觀環境因素影響,不可控的因素,並不是上述三支籃球代表隊無故缺席,因此這一次國際籃聯的處罰就顯得有些無理取鬧,這樣的處罰非常令人氣憤也難以服眾,那麼國際籃聯也因為這一次罰單而受到了極大的非議。
在現如今的大環境之下,男籃亞洲盃預選賽推遲了,歐洲盃推遲了、奧運會都推遲了,難道一個小小的亞洲盃資格賽推遲還不是大勢所趨嗎?難道非要逼着運動員去參賽?這就顯得有些不負責任了,所以説這一次國際籃聯的這則罰單也是有些無厘頭,本身男籃亞洲盃就是一項很雞肋的比賽,更何況資格賽?大家感覺這個處罰合理嗎?中國還有必要參加亞洲盃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