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月16日電 (記者 高凱)北京時間16日,瑞士聯邦最高法院發佈新聞公報稱,此前撤銷中國游泳運動員孫楊禁賽判決的原因,系國際體育仲裁法庭仲裁小組中的一名仲裁員存在偏見和歧視。
2020年12月24日,瑞士聯邦最高法院官方宣佈撤銷孫楊案處罰,案件需要進行重審,但沒有透露具體細節。
瑞士聯邦最高法院此次的新聞公報稱,孫楊的舉證合規有效,通過對國際體育仲裁法庭仲裁小組主席弗拉蒂尼個人言論的調查發現,他存在種族歧視並充滿暴力,言論曾明確指向中國人的膚色,在被任命為孫楊案仲裁小組主席之後,仍然發表很多充滿種族歧視和偏見的言論。
因此,瑞士聯邦最高法院支持孫楊對弗拉蒂尼領導下的國際體育仲裁法庭仲裁小組公正性的質疑,撤銷了此前對於孫楊禁賽8年的處罰決定。
29歲的孫楊曾經在兩屆奧運會上奪取3枚金牌,在四屆世錦賽上奪得11枚金牌。
2020年2月28日,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宣佈,因未能遵守世界反興奮劑機構的規定,決定對孫楊禁賽8年。孫楊隨後向瑞士聯邦最高法院提出上訴。
此後,受疫情影響,瑞士於3月20日實施了緊急狀態法,孫楊案因此順延。4月30日,孫楊向瑞士聯邦最高法院就國際體育仲裁法庭裁決其禁賽8年提起上訴,要求撤裁,獲得受理。
接下來,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將重組仲裁小組,審理孫楊案件並重新作出判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