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撲02月11日訊 近日,《東方體育日報》發表評論文章認為,國足主帥要當真正的CEO,要擁有足夠的權力,而不是凡事只能聽從上級。
球隊老闆相當於董事長,教練相當於CEO。董事長對董事會負責,並對外代表董事會。而CEO對公司負責,也是企業面向公眾的面孔。這一關鍵差異將董事長的工作和CEO區分開。
但在相當長的時間內,許多公司的董事長和CEO由同一個人擔任。20世紀90年代到21世紀初爆發的一系列醜聞,越來越多的公司開始將這兩個職位分離。這段時期,正是中國足球大踏步走向職業化的階段,可惜,沒有一個足球俱樂部觀察到企業管理的這個動向。
這也不能怪職業足球俱樂部鈍感,因為中國的絕大多數公司也沒有跟進這種管理模式。在多數人的理解中,公司的董事長是老大,CEO是老二,自然什麼事都是老大説了算。我們耳熟能詳的互聯網大廠更是如此,創始人將董事長和CEO一肩挑,在卸任CEO之後,仍然是什麼都要管的董事長。
董事長都很有管理經驗和能力,在制定願景、鋭意進取、選賢任能、下達命令、承擔責任和樹立榜樣方面,他們做得很好。但在卸任CEO之後,董事長還表現得好像CEO,就會造成董事會的衝突和混亂。
國足的管理體制上表現的就是這種混亂。比如在用人上,主教練就沒有充分的決定權,他要聽從自己的大老闆的。國足的用人決策要遵循程序和經歷多方論證,看似科學、嚴謹,實際上是部分剝奪了主教練最重要的用人權,當然也顯然不需要他對此承擔全部責任。
如果主教練沒有足夠的權力,會使得訓練和比賽中的決策大打折扣,團隊成員之間的默契也很難建立,團隊的整體績效也難遂人意。甚至團隊中的個體能力越強,團隊整體績效反而越差。
如何做好董事長?要訣是記住你不是C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