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翰林因分裂國家等罪 被判囚3年7個月發佈於: 綜合2021-11-24標籤: 鍾翰林國家分裂國家罪香港中新社香港11月23日電 “港獨”組織“學生動源”前召集人鍾翰林被控分裂國家罪和“洗黑錢”罪,案件23日在香港區域法院宣判,鍾翰林被判監禁3年7個月。區域法院法官陳廣池表示,法庭認為被告是分裂國家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