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春紅收到314萬國家賠償:從零開始人生下半場,孩子的終身大事最重要
大眾網·海報新聞記者 張穩 報道6月3日下午,吳春紅告訴大眾網·海報新聞記者,他於當日中午收到了總計314萬餘元的國家賠償款。吳春紅説,收到國家賠償的那一瞬間,他並沒有很高興很激動的感覺,也沒有悲傷的
大眾網·海報新聞記者 張穩 報道6月3日下午,吳春紅告訴大眾網·海報新聞記者,他於當日中午收到了總計314萬餘元的國家賠償款。吳春紅説,收到國家賠償的那一瞬間,他並沒有很高興很激動的感覺,也沒有悲傷的
4月27日,澎湃新聞從吳春紅國家賠償代理律師李長青處獲悉,針對吳春紅國家賠償案,最高院當庭宣判最終作出314萬餘元賠償決定,其中精神損害撫慰金從此前68萬元提至120萬元。 27日,吳春紅的女兒吳莉
“只要是最高法下達的決定,我都樂意接受。”或許是出於激動,吳春紅接受新京報記者採訪時沒説方言。他説,調養好身體後,他要出門打工賺錢。“這個錢是死數,花一分少一分,花兩分少兩分。所以説還是幹活,有個
4月27日,最高法針對河南冤錯案當事人吳春紅的國家賠償申請做決定:賠償義務機關河南高院賠償共應賠償吳春紅314萬餘元;撤銷河南高院賠償68萬元精神撫慰金的決定,將精神撫慰金的數額提至120萬元,增加了
4月27日,澎湃新聞從吳春紅國家賠償代理律師李長青處獲悉,針對吳春紅國家賠償案,最高法當庭宣判最終作出314萬餘元賠償決定,其中精神損害撫慰金從此前68萬元提至120萬元。27日,吳春紅的女兒吳莉
3月8日下午,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軍在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上作最高檢工作報告中提到,對“吳春紅投毒案”等冤錯案件,堅持疑罪從無、有錯必糾,建議改判無罪;同時,制發錯案責任追究意見,對近年來已糾正
大眾網·海報新聞記者 張穩 報道12月22日,大眾網·海報新聞記者從羈押16年後被改判無罪的吳春紅處獲悉,他於21日向河南省高院申請50萬元司法救助金。早在8月13日,吳春紅在兒子吳雲磊和律師的陪同下
12月21日,羈押16年被改判無罪的吳春紅,向河南省高院申請50萬元司法救助金。22日,北京京谷律師事務所律師李長青告訴記者,司法救助金一般是救助被害人及其近親屬,司法救助金的額度一般不會很大,主要是
4月2日,據紅星新聞報道,"商丘投毒案"無罪釋放者吳春紅在入獄16年後回到闊別已久的家中,到家後吳春紅情緒激動,一個勁發抖,家人輪流擁抱平復他的情緒,隨後吳春紅表示,要求相關部門公開向他道歉,恢復名譽